‘是好事!’
心頭這樣說著,莫令龍大筆一揮,接著寫了起來。
“夫妻之聚,因情也。
子嗣之繁衍,順情也。
人因有情,而有責任。
人因順情,而有義務,此天然之理也。”
這是段過度用的大實話。
然後,戲肉來了。
“情之為物,或不可計較,或可以計較。
所謂不可計較者,則男女兩無差別。
但以夫妻二人,所作所為,所出所受,皆不過自償私情,與人無尤。
然而!若妄圖攜恩以自高,則當計較仔細。”
莫令龍直鋒樹筆。
“夫妻之事,恰如前言。
凡輕賤男子者,但恨稱不知分娩之痛。
而今分娩之痛既解,則但孕育之功也。
所謂孕育,一孕一育,果皆女子功德乎?”
筆鋒一轉。
“非也!
如是我見,女但孕功,何來育功?
懷胎數月,舍子於夫,不問炊事,不解起居,不擔啟蒙,不教為人。
所謂女子育功,但略許錢財而已。
我今且問,以此微薄錢財相僱,且不許從事餘業,有女子願養一子女乎?
其價值切非相等。”
順勢揮毫。
“既非相等,則當知。
孕者女恩,育者男恩。
懷胎數月,與屈身暗室,輾轉數年,受孩童無理之啼鬧,忍妻子厭煩之折磨,孰為痛苦?
我方世界,孕育之時,大道在前。
明明前路,幾易悟得,何苦可言?
以上天庇佑之數月,不過數時之等待。
換得一夫,終生照顧順從,復有何情可以謂不值?”
突然,筆鋒再轉。
“有!
何以不值?
男子賤也!
既覺賤之,復當更賤之。
唯有以為,其賤本然,其賤如理,其賤乃天生天道,方可以一時自忍。
否則,為人母者,自有子女。
慈母之性,於心何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