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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說好不欺負我的 (2 / 5)

“好。”

路漫兮覺得小明這個行程計劃特別合理,跟度蜜月似的。

吃火鍋冒菜,吳思明挑戰一次麻辣,路漫兮還擔心長痘痘,要了微辣,結果微辣也好辣。

吃完飯十一點四十,去商店買了兩瓶蘇打水,兩瓶脈動,一些零食裝路漫兮包裡,包裡裝四瓶水就挺沉了,吳思明挎著。

“你的給我。”

路漫兮把小明的小挎包挎自己胸前。

到最近的公交站,搭乘旅遊專線去大熊貓基地。

“還沒見過國寶,不知道可不可以抱。”

路漫兮好期待。

公交車上的人朝這邊看來,心想妹子想的真美,你長得再買也無法跟國寶相提並論。

到熊貓基地,吳思明讓妖精把身份證拿來。

倆人的身份證都在吳思明的挎包中,路漫兮取出來,又從自己錢包掏了二百塊錢。

吳思明排隊買門票,到視窗把身份證遞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了看吳思明的身份證,又看了看吳思明,“你好,兩張總共七十八。”

“七十八?”

準備付錢的路漫兮沒反應過了,一張票五十二,兩張七十八怎麼算的,半價也不對呀。

吳思明也有點納悶。

“一張成年票一張未成年半價票。”

工作人員解釋。

“未成年?未成年半價........”

沒有學生證小明竟然可以享受半價門票,路漫兮頓時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吳思明也是幸福來的有點突然,如此一來這幾天能省不少錢呢。

“竟然還可以享受幾天未成年的特權。”

離開買票點,吳思明把成人片給路漫兮。

“我好傷啊,”路漫兮哭笑著臉,還是第一次如此切實的體會到比小明大,短短兩個月,怎麼感覺自己好老,“我把你賣了算不算拐賣未成年?”

“肯定算呀,”

“假如咱倆那啥了,我是不是不構成犯罪,假如我報警你是不是要負刑事責任?”

吳思明突然想起這件事。

“放心吧,姐姐不會侵犯你的,”

路漫兮提起腳踢了下壞小明,繼續道:

“有必要給你普及一下,刑事責任年齡是十四歲,已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也要負刑事責任,而過了十六歲,就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十四到十八隻不過從輕處罰。”

“你可別忽悠我。”

吳思明知道十六歲刑事責任年齡,不知道具體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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