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這個世界,這抄襲的成分得是不是太明顯了啊!?
陳馥野拿著書,真是放回去也不是,買下來也不是。
……先拿著吧。
兩人轉頭想去找店員問問關於這位作者的更多資訊。然而,才剛走到書架的拐角處,突然聽見幾道嘰嘰喳喳的聲音。
陳馥野腳步一頓,朝聲音的方向望去。
書架邊,蹲著三個小孩,正一臉興奮地翻看著同一本書。
“結尾伏海初微在雪山上展開翅膀飛翔的場面,簡直太帥了!”
“可是,他們最後能不能把至尊魔案銷毀啊?感覺黑暗大祭司肯定不會輕易讓他們成功。”
“哇,書裡還有錦衣衛誒!要是錦衣衛也拿到了青銅案,豈不是更恐怖?!好想看他們和主角的對決啊!”
“等等,阿索阿倫為什麼要造二十個青銅案啊?用來盛湯嗎?”
陳馥野和周怡站在書架後,靜靜地看著這三個小孩。
半晌後,她輕輕捏緊了書,轉臉對周怡說:“我們去付錢吧?”
“嗯。”周怡點頭。
陳馥野不準備去問店員關於作者的事情了。
夜幕降臨,她們還趕著去和朋友們聚餐,時間不太夠了。
而且,她有一種預感……
該遇見的人總會遇見,該相逢的路終究會重疊。
真奇怪,世界總是比想象中遼闊太多。
那些以為錯過的、丟失的、放下的、遺忘的,都不會真的消失不見,它們只是以另一種方式融入了旅程,在不經意的拐角處,在某個陽光正好的午後,在一間狹小的書店,帶著些許巧合,帶著某種命運般的註定,再次重逢。
這就是生活。
在人生的分岔口上做出選擇,在錯誤和試探中慢慢變成自己,在時光的推移裡學會釋懷,也學會珍惜。在相逢時歡喜,在離別時不捨,然後……
變得逐漸相信旅途的意義。
並非所有的告別都是終點,並非所有的分離都是永遠。
平凡的生活,又如此讓人想要縱情。
縱情每一場不期而遇的風景,縱情微不足道卻閃閃發光的瑣碎瞬間,縱情相遇,縱情愛人,縱情告別……
因為生活是唯一不需要去刻意尋找的東西。
我們只需要縱情地——生活在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