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
殮房裡放著一張張只有一人寬的床。
床上擺放著三具不著寸縷的女屍。
仵作掰開了女屍的雙眼,只見瞳孔潰散,白色眼球混濁不堪,上面竟還佈滿了黃斑。
“死亡時間,十個時辰內。”仵作說完,在一旁的書上用毛筆記錄。
他又掰開女屍的嘴。
“大人,有東西。”
“拿出來看看。”
殮房的味道並不好聞,鄭彥謹用手帕捂住了鼻子。
仵作兩根手指將那東西摳了出來,一顆圓潤的珠子出現在掌心。
他用布將珠子擦拭乾淨,這才遞給了鄭彥謹。
血紅的珠子是雞血石所製成,仔細看去,上面還刻著一些符文。
但鄭彥謹並不認識。
他捏著血珠,“看看另外兩具屍體裡有沒有。”
“是。”仵作應下,果然從另外兩具屍體嘴裡掏出同樣的血珠。
鄭彥謹將血珠包在帕子裡。
“繼續,檢視死者死因。”
仵作繼續,當看到腹部時他皺眉。
“大人,三個死者都曾身懷六甲。兇手將死者肚中的嬰孩丟擲。就連腹部中的所有內臟也都生生拿了出。”
“死因,剖腹而死。”
鄭彥謹眉宇間帶著不解。
若是為了死者肚中的嬰孩萬不會將內臟全部掏出,兇手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一天之內能不能確定死者身份?”鄭彥謹詢問。
仵作有些為難。
雖說戶籍登記中都會描寫人的樣貌特徵與年齡。
可隆德縣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足足有萬戶!
一天排查的時間未免太短。
“我儘量。”仵作點點頭。
鄭彥謹帶著血珠準備去往寺廟,調查血珠上面的符文以及來歷。
隆德縣並無寺廟,而最近的則在順義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