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杜家儀他們最不願意接的就是這樣的案子。
當初杜家儀拒絕宋李德暗殺樂薇的要求也有這方面的考量,這位學生仔可是羊城省一中的高材生,老師們心尖子上的學仔。
突然在港城被泥頭車撞死,說句難聽的,都有一定機率驚動羊城的政府和軍部,恐怕到時候羊城警察直接和港城警察聯合起來去查這個案子。
誰接誰傻,得不償失。
至於最後一種目標,就是江靜雲這樣很有身家背景的。
這種的收費就更高了,甚至達到了一個在服務員聽來是天文數字的金額,因為說到這一段的時候,服務員明顯地倒抽了一口冷氣,顯然她隔著門也聽到了。
那個金額大概是6位數左右,也就是百萬以上,在這個年代,百萬的錢財去買黃金時段的廣告都買得來了,拿去殺一個人,這得是多大的仇恨才能做到的!
甚至有仇恨都不夠,要有仇恨的同時有財力。
坦白的說兩個條件一加,買兇人的圈定範圍就已經很窄了。
因為還要考慮到另外一個因素,就是江靜雲她才十八歲。
除了上學以外,就是在江影的身邊學習如何經商。
她是自己獨立完成過幾次商業案子,但根據江影的話來說氣氛很是融洽,讓樂薇想,她也覺得氣氛肯定會融洽。
談商務哎,怎麼可能會赤急紅臉的?!
樂薇自己也是做過樂總的人,明白這樣的商務商談是如何談的。
其實她們作為總裁,一把手,整個商務會談裡發言的時間非常短,絕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兩方的律師在說話,有什麼要求有什麼想法,前一天和自己的律師開會的時候都已經交代清楚了,剩下就是看律師的表演。
只有在僵持不下的時候,律師才會跟老總們進行一番溝通,這還是自己的老總跟自己的律師溝通,不會兩邊互相溝通。
商務談判是一個非常耗時的活動,而且互相說的每一句話都有可能被對方拿來攻擊,在這種情況下擅自說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根本不可能像電視上演的那種唇槍舌戰,互相拍桌子。
氣氛再緊張,話語間再互相拉扯,也都是一種很文明很講法律的氛圍,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是很難互相產生仇恨,因為當時所在場的所有人的大腦都跟計算機在一樣瘋狂地運作,都在考慮如何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沒有仇恨這種情緒醞釀的機會。
在這樣的場合下,不可能有情緒衝動的人,一個暴脾氣的人,首先他就不會被帶到這樣的場合裡,何況江靜雲根本不是暴脾氣的人。
再退一萬步,商業上的對手怎麼說呢,樂薇太瞭解生意人了,她們寧可花幾百萬塊錢去買廣告,也不會拿來去暗殺人。
暗殺人有什麼用呢?難道江靜雲死了以後的商務就更好談了嗎?
他們江氏難道沒有其他的高管嗎?一個個殺的過來嗎?
暗殺江靜雲還不如暗殺江氏的律師呢!
除此以外,就真的沒有什麼能恨江靜雲,跟她有仇的要花幾百萬買兇來殺她的了。
這可是幾百萬呢,在這個年代幾百萬代表了什麼,代表了一切!
它甚至比後世的上億還要有購買力,畢竟現在深城的房價一平方米只要三四百塊錢。
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只要幾萬塊錢就能買到。有這個錢不拿去做房地產,不拿去投資實業,反而搞暗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