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寧面色古怪地聽著譚雅講述案情,他手心冒出虛汗,神色緊張地東張西望,身臨其境的感覺更為強烈了。
據譚雅描述的情況來說,死者是譚雅的好朋友,房屋也是她出租給朋友住的。因為無法忍受好朋友原因不明的死亡,因此萌生了尋找真兇的打算。
楚寧對此倒是沒有過於在意,反正現實缺少邏輯的事情也不少。他也不擔心譚雅隱瞞事情背後的隱情,誰讓他的目的是那麼的樸實純粹。
“你能詳細地說一下,你目前所知道的線索嗎?”
“好的,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譚雅閉著眼睛回憶起兇殺案的具體細節,想要忘記這一切是很難的,所有的畫面一直隱藏記憶的深處。
那天是一個陰雨綿綿的天氣,這種天氣似乎很難贏得人們的喜歡,躲藏在家中躲避雨水的淋溼是最佳的選擇。外滿的世界只能聽見淅淅瀝瀝的雨聲,即使外出工作的人也很難見到其身影。
不過,女孩尤為喜歡雨天,而且她有一個難以改掉的壞毛病,喜歡淋雨,接受雨水的洗禮,她認為這樣能洗滌掉身上的汙穢。
每當淋雨之後,她總是會選擇家門口附近的超市購買一些食材,做一頓熱氣騰騰的火鍋來驅散身上的寒氣。
她們之間的關係一定很親密,楚寧默默地想到,這種特殊的小癖好都知道。
兇手根據女孩鮮為人知的習慣尾隨到房門口,隨後意料之中的襲擊迎面而來,她眼前的景象昏暗下來。
幸運的是,之前女孩似乎是察覺到身後有人在跟蹤,她的步伐較平日裡更為迅捷,偶爾回頭張望一下,想要擺脫身後的追蹤。
這些警告性的動作並未嚇退兇手,而且周圍也找不到可以求救的人,最後她還是沒有逃過被襲擊的命運!
說到這裡譚雅透露出惋惜的情緒,輕笑了一聲。然後,繼續為楚寧描繪兇手的大致模樣。
兇手身高大致一米八左右,身材魁梧,右眼角的位置有一道不明顯的疤痕,手掌的紋理很粗糙,像是從事重體力工作的人。
穿著廉價的黑色衛衣,臉部用口罩遮掩住,戴著一頂紅色鴨舌帽。對了,兇手的雙手尤為冰冷,完全感覺不到人類的溫度,觸控在面板上猶如蛇在纏繞,冰冷、窒息!
譚雅忍不住打了一個寒顫,她頗為歉意地看了楚寧一眼,繼續講述兇手行兇的過程。
房間門口受到襲擊之後,女孩再次睜開眼睛時,發現自己已經倒在純白色的地板上面。
渾身上下提不起一絲的力氣,眼前的景象忽明忽暗,藉助鏡子裡的倒影才發現地面上的鮮血,以及隱藏在身後的黑影。
無聲的血流淌在冰冷的地板上,浸溼了白色的連衣裙,少女眼中的光芒逐漸暗淡下來,默默地等待著時間的流逝。隔壁慶祝的吵鬧聲,掩蓋了女孩微弱的求救聲。
最後女孩徹底地失去了意識!
隨後這裡貼上了禁止入內的黃色膠帶,刺眼的閃光燈照耀在女孩的屍體上面,緊著著屍體被陌生人收殮在裹屍袋裡。唯一能證明女孩存在過的證明,只有被鮮血染紅的地板!
這件事情不對勁,非常的不對勁!楚寧絞盡腦汁思考著違和感究竟存在哪裡。
最後他驚恐地發現,譚雅用的是第一人稱敘事方式,讓人身臨其境的敘事方式。
深吸了一口氣,楚寧努力平復自己波瀾起伏的心情,案件裡隱藏的水遠比他想象的深。他從譚雅之後描述的線索來看,她一定說謊了,並且兇手很可能就在眼前。
他迅速腦補出一場謀財害命的橋段,同樣是姓譚,並且僱傭外行人去調查真相,這些都是解釋不同的疑點。分給他一半的財產也很可疑,更何況誰會記不得自己大致的金錢數目。
這些推理並不能說明楚寧思維邏輯的縝密,而是從結果逆向推導原因更為簡單,畢竟生活中我們總能找到各種原因推卸責任。
楚寧裝作氣定神閒地聽著恐怖的殺人案件,他感覺坐在兇手面前聽著其詳細講述殺人經過,這種體驗格外的刺激。聽說某些特立獨行的兇手會主動分享自己的作案過程,他們從中尋找滿足感。
這種做法也可以理解,錦夜夜行畢竟太過於無趣了。更何況人是社會性生物,需要社交來滿足自己的人生價值。
“你提供的線索十分充分,我已經大概瞭解案情的經過了。我們一起去案發現場偵查一番,或許能發現隱蔽的線索,我們這就出發吧!”
楚寧焦急地站起身來,準備逃離這座遠離城市的別墅。如果不抓緊時間,他可能變成網路上面流傳的鬼故事裡面的主角了,這裡也真正地成為死過人的鬼屋了。
可惜,譚雅卻阻止了楚寧接下來的行動,本應該最著急的人反而變得慢吞吞的,好像是一點也不在意尋找真兇的進度。
“我們三天後再出發吧?”
譚雅試探性地給出自己的建議,成功安全地渡過三天才是最主要的任務。尋找真兇的事情,其實她自己也不抱有希望。
楚寧絕望地接受了她的建議,他倒是想透過調查的藉口逃離魔掌,與兇手共處一室的體驗實在是太差了,更何況他自己一點反抗的能力都沒有。
自從答應了三天後出發調查案件,楚寧暫時知道譚雅不會立即殺死自己,這倒是讓他暫時鬆了一口氣。
“咳咳,我先回房間休息一下,昨天的睡眠質量有些不佳!”楚寧捂住口鼻咳嗽了幾聲,找到了一個恰當的理由暫時離開危險源。
楚寧匆匆忙忙地疾步走向二樓,進入臥室之後用力地關上房門,謹慎地鎖死房門。似乎是想到了什麼,他又喪氣地重新開啟門鎖,然後將身體埋在鬆軟的被褥裡。
“哪有描述線索的時候,用第一人稱詳細地講述行兇的過程的!這不明擺告訴自己是兇手嗎?”
兇殺案在沒有目擊者的前提下,只有兇手與死者最瞭解案情的經過。由於死者是不能人死復生講述真相,唯一知道真相的只能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