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八點,川都警局,幾個人圍坐在一張大木桌前。
從左往右看去,林林總總有六個人,五男一女,張志就坐在其中。
在他身前擺著一個筆記本,還有一支筆和一張白紙。
“老劉,你說王大剛去的那個銀行就是昨天被搶的那個?”
在趙志身側,是一個帶著眼鏡的中年人。他的身材很消瘦,臉上算的是瘦骨嶙峋。
此時,他正伸著好似白骨一般的右手,拿著一支筆,在那張白紙上畫著什麼。
他聽到聲音抬頭,肯定了一聲又道。
“而且搶劫的時候他就在場。”說著他又低下頭,咬了咬手裡的筆帽,又在紙上畫了一道。
這時候老劉旁邊的一個年輕人開口了,他叫李樂翔,算是老劉帶的新人。
“那段監控我看了,劫匪還綁走一個人,叫王明樂。”
“他們綁人做人質嗎?”這時候趙志問了一句。
他旁邊的老劉搖搖頭,直接低著頭否認了。
“不是,錄口供的時候有人說了,這些劫匪還做兼職。”
趙志“嗯?”了一聲,他拍拍旁邊老劉的後背。
“你說這些搶劫犯還做兼職,兼什麼,綁人嗎?”
老劉對著趙志點點頭,肯定道。
“是綁人。”
趙志表示很疑惑,現在劫匪都做兼職了?而就是這時候,另一邊的一個人開口了。
李贇,也算是刑警隊的老人。
他對著李樂翔說:“你說被綁的叫什麼,是王明樂嗎?”
李樂翔愣了一下,隨後又木納的點頭。
“是……是叫王明樂。怎麼了?”
李贇又問。
“十六歲,挺秀氣?”
李樂翔再次點頭。
李贇躺到了椅子上,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眾人都看著他,剛要問他就坐起了身子。
“你們還記得那個報案說孩子丟了的女人嗎?”
眾人點頭。
“她兒子就叫王明樂。”
眾人聽後皺眉。
“她不是說她兒子還沒五歲嗎?”趙志問。
“那是她丟的那個,叫蘇啟哲。這個王明樂是她大兒子。”那人解釋。
老劉把手裡的筆放下了。
“這個王明樂我調查了,是李豔和王志剛的大兒子。李豔和王志剛離婚後,他就被交給了他的爺爺奶奶扶養,一直到現在。”他又抬頭看向李贇,“小區的監控看了嗎?”
李贇點點頭。
“都看了,不過還是要叫當事人錄下口供才行。昨天我跟王明樂打了兩個電話,但他都沒接。如今看來,那時候他是被綁了。”他頓了下,跟老劉對視,“老劉,你咋不早告訴我呢,害我白忙活了一晚上。”
但老劉沒搭理他,只是又自顧自的拿起筆在那張紙上亂畫起來。
李贇看後也只能無奈搖頭,沒再多說什麼,他跟老劉同事有七八年了,也算是瞭解後者的性子,所以也沒在意。
這時候趙志開口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