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樁生意
楊博聽了哈哈一笑,說道:“一樁生意?如果這是一樁生意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做的。因為這是要折本的生意。”
楊博太明白各地官員的德行了。
很多時候,從地方借錢從來沒有想過還的,名為借錢,其實是肉包子的打狗,有去無回。
只是很多時候做生意都需要官府的支援,故而即便知道,是這肉包子打狗,也必須做。比如民不與官鬥。這也是為什麼晉商特別想要在官場之上有一席之地的原因。
因為官員與百姓之間,官員與商人之間,根本每什麼平等可言。說不給你錢,就不給你錢。什麼辦法也沒有。所謂的平等,是在於後臺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才能說公平。
傻子才會與朝廷做生意。
周夢臣也明白這一些。他說道:“楊兄剛剛也說了,如果一家兩家的錢,或許就算了,但是一府乃是一省士紳的錢財。朝廷又怎麼能貪掉啊?”
“而朝廷章程之中,在此之前,並沒有向民間借錢的章程,無非是讓百姓出一些錢,換一個牌坊,或者一個散官,一個監生而已,本質上是賣一些散官而已。今日這個章程,就從你我之間開始,請你放心,為了賑災,我有便宜行事之權,空白聖旨都能有幾副。”
“楊兄,晉商也做當鋪,放貸生意吧。壞賬有多少?而且朝廷對放貸有多少利息,可以是有名分規定的。你確定下面的經得起查?”
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利息不過三分,不管借貸多長時間,利息不能超過本金的一半。只是太祖的太多規定,都已經束之高閣了。更不要說這個了。民間早就是什麼九出十三歸了,驢打滾之類了。
畢竟,想想房貸,也利息也遠遠超過了本金的一半。
楊博聽了說道:“即便如此,這生意也做划算。一來我雖然沒有盤算過,但也知道,各家閒錢其實並不多的。要達到你的數目,必須將各家做生意的本金拿出來,如此一來,三分利息就太低了一點。”
“作為一樁生意,很不划算。”
“不過,你就說到這個地步了。我也要給面子,我會與各家商議的。各出一筆銀子,借給朝廷,也算是蒲州士紳為朝廷效力。放心,不會太少,最少要比秦王拿出來的多。”
周夢臣聽了,微微一皺眉。他費了這麼多口舌,可不是為了區區五十萬兩銀子。
他明顯的看出來,楊博言下之意,這一次是特例,是給周夢臣面子。將來再有這樣的事情,恐怕也不願意出力了。
周夢臣雖今日借錢這一件事情,很重視。
第一,是賑災巨大的缺口。或許在別人哪裡賑災,做到周夢臣這個地步已經差不多了,但是周夢臣卻不想如此,他固然不能在離開的時候,讓關中盡復舊觀。但也要有新氣象。
這都需要錢。
第二,就是為了將來立規矩。
為大明朝廷開啟一條融資渠道。也算是增加大明財政上的彈性。畢竟大明是怎麼亡的,周夢臣很清楚,不能說,有了融資渠道,大明就不會因為錢而亡國。甚至周夢臣擔心,將來大明因為胡亂借錢,弄得下面造反。但是周夢臣想來。能借給朝廷錢的人,都是有錢人。說不得,大明借錢不還,就是引發一場資產階級革命。
當然了,這也是無形間提高了商人的地位。畢竟,朝廷如果依靠借錢維繫,那麼有錢的自然會有特權了。
雖然而今晉商很有錢。但是在這個技術爆炸前夕,誰最會賺錢?周夢臣自詡天下第一,這一個渠道,也是周夢臣為自己留下一條路。
周夢臣說道:“好,我們今日就只談生意。楊兄知道青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