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宇告御狀大概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是攔轎鳴冤,就是在皇帝出巡或上街時候,突然出現跪地喊冤。
這種方式危險特別大,很容易被當做刺客誤殺。
第二種是敲響登聞鼓,但大宇有規定,擊鼓者先杖二十,以防無端刁民惡意告御狀。
這個規定很明顯就是給有大冤屈者設定的,若非走投無路,誰冒著被杖死的危險告狀,好多人挨不過二十杖。
第三種就是叩闕,有冤屈者在宮門外叩擊宮門,向朝廷申訴冤屈。
大凡告御狀,就是在尋找最後一線光明。
他們生命的存在,若透過告御狀不能實現,那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也就是對整個社會徹底絕望了。
數百人堵在皇城外叩闕,就是給朝廷施壓。
逼迫宰執,逼迫太子正視他們的申訴。
這些人中有讀書人,有權貴,有宗室······尤其權貴和宗室人多勢眾,他們是大宇祖宗規矩的堅實擁護者,因為他們的富貴來自於祖宗規矩。
權貴和宗室子弟一出生就有官職,這叫蔭恩,三冗中的冗官、冗費有一半就是他們造成的。
如果改變祖宗規則,他們的富貴豈不到頭了。
最為行不通的是個別宗室也摻和進來,宗室涉足政事可是有圖謀不軌的嫌疑,他們瘋了麼?
“諸位,請你們相信老夫,你們反映的問題,老夫會一字不變告訴太子,太子會為你們做主······”
範賢站在皇城門前,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裝模作樣勸說叩闕者。
這事就是他策劃的,他自然要表現出是忠君愛國的典範。
因為這種事太子不能早早出面,否則無迴旋餘地,這是很尷尬也是危險的事。
一把手把事情談崩了,誰再敢去談?
談不成功還好,最多被罵兩句無能,談成功就危險了,會有策劃叩闕的嫌疑。
“範賢老賊,休得哄騙我等,你做為首宰不奉勸太子剷除佞臣,還想將我等支開?見不到太子,我們不走。一日見不到,一日不走,十日見不到,十日不走,死也要死在皇城門前!”
範賢的護衛怒吼道:“竟敢辱罵範相,你們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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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耐煩了?”
“你這條狗竟敢亂吠,我要撕爛你的嘴!”
人群躁動起來,他們慢慢靠近。
“止步!再靠近當場格殺!”
數隊軍士抽出腰刀,內心卻十分慌亂。
這些人雖有數百,打起來絕不是這些軍士的對手,但軍士卻不能動手,否則會惹出更大的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