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潛規則在明朝中後期的各個監獄中尤其盛行。明初也有。只不過並不普遍。明初朱璋的嚴刑酷法對士大夫們有著強大的威懾作用。還無法在上層中形成這種灰色文化。而僅僅在底層有個案發生。相反。在權力氾濫且失去監督的錦衣衛詔獄中。這種情況卻相當普遍。尤其在幾年前的郭恆案和空印案時。大量的人被抓捕入獄。每天死去的人堆積在馬車中被運走。根本就無暇確認是否死亡。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一個漏洞。許多稍有權力的錦衣都會利用這個漏洞獲取暴利。上面也睜一眼閉一眼。不斷下屬的財路。但也僅限於沒有被定案而長期關押的人犯。定了案之人則沒有人敢動。
李維正很清楚這種色釋放。天也是的他第一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