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你覺得…周圍的人看我們的眼神是不是有些不對勁?”
剛乾完了壞事,和福克斯教授回到了小城裡的林恩,總感覺那些市民的目光不是很友善。
“是有些不對勁。”
福克斯教授已經表情嚴肅的抓住了林恩的手臂。
“一個白頭髮老頭帶著一個小孩,就是他們!”有路人忽然喊道。
下一刻,周圍的三五個人便對著林恩和福克斯教授一擁而上!
林恩他們那還敢在原地待著束手就擒,只得轉身逃跑!
他們漫無目的在城市的街頭瞎竄,但好像全城的人都在追捕他們一樣,不論他們跑到那裡,都會有人認出他們。
與此同時,在這座城市的另一角。
有三個帶著棒球帽,大晚上的帶著墨鏡的中年男人,也在心驚膽戰的到處逃竄。
“大哥,有點不太對勁,什麼時候這些人素質這麼高了?我們是在愛丁堡搶的劫,為什麼阿布羅斯的這些人會幫著警察抓我們?”
三人中領頭的是個彪型大漢,他臉上有著一個長刀疤,眼神兇惡,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善類。
他不耐煩的說道。
“我怎麼知道!”
“可要是在這麼下去的話,我們遲早會被抓住的,按照英國的法律,我們搶劫加殺人,這輩子是別想從監獄裡出來了!”
“你給老子閉嘴!我們不會坐牢!接我們離開的船明天就能來的這個港口!我們只有能躲過今天晚上,就能逃出去!”
他的手下縮了縮脖子。
“那我們今晚躲哪啊?”
“找!我就不相信,愛丁堡那邊這麼大的包圍圈我們都能逃出去,就阿布羅斯這座小城,我們會栽在這?”
……
“情況不太對啊,教授。”林恩喘著粗氣說道。
“他們哪來的這麼大的能量啊?竟然能請的動這麼多人來找我們?”
福克斯教授的身體素質果然就是要比一般人強,起碼他現在和林恩一樣跑了這麼久卻臉不紅,心不跳。
“我到覺得沒什麼可奇怪的,那一幫聖徒已經在這裡生活了四十多年了,這座城市本來也沒有多少人,他們的關心網在這裡盤根錯節,能找到這麼多人很正常。”
“可他們不是聖徒嗎?曾經初代黑魔王的追隨者!一切都是為了巫師的利益,為什麼還會和這麼多的麻瓜有交情?”
福克斯教授像是在上課一樣語重心長的說道。
“時間和環境會改變一個人的林恩,他們或許曾經對麻瓜十分厭惡,但在麻瓜社會生活的這幾十年間,肯定會有大多數人改變了自己的想法,他們願意和麻瓜去結合,去交流,畢竟巫師和麻瓜都是人,是人都會感性,因為感性所以想法才會改變,因為改變,他們現在才會適應瞭如今的生活。”
他們跑到了一個無人的角落,林恩雙手扶著膝蓋,急促的呼吸著。
“教授,你現在也怎麼喜歡講這些話了?我記得之前只有那個誰,才喜歡說這種話。”
林恩抬頭回憶著。
“那個誰來著……”
福克斯教授打斷了他的思考。
“別瞎想了,他們又追上來了,我們現在還是該想著怎麼逃出去吧。”
“逃出去?”林恩驚訝的看著福克斯教授。
“我之前以為教授你說,以後就當個麻瓜吧是開玩笑的,為什麼就要這樣放棄了逃出去?”
福克斯教授挑了挑眉毛。
“不逃出去,我們現在還能怎麼辦?滿城的人都在想抓住我們,那些聖徒們也不願意和我們溝通,他們只想抓住我們去和鄧布利多談條件,我們還能有什麼辦法破解這個詛咒,找回自己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