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們之間以前發生過不愉快的事情,您自然對我們不放心,再說您初次上市,對股市也很不瞭解,投太多股份自然是不會放心的,所以,您得仔細斟酌斟酌。”
他想了很久,才說:“我投百分之二十,你們出百分之八十,倘若需要,以後再追加。”
我說:“好,到時候您就是追加百分之八十都行。”
他說:“當真?”
我說:“立字據為證。”
他又想了想說:“合併後公司的名字······”
我說:“就用您公司的名字,我的公司,也不過是您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已。”
他愉快地說:“好。”
我們的股票覆盤了,這次我定得很低,一塊一股。
開盤第一天,我就用銀行貸款的錢買入了百分之六十的股票。
因為我大量買進,我們的股票一覆盤就漲停。
這時候我才不慌不忙地站在新聞媒體前,大肆宣揚我們的公司得到了諾康公司的資助,與他的公司合併成一個公司。我對新聞媒體大肆吹噓我們的公司覆盤以後,將會做大做強,成為世界一百強的大企業。
然後,我又跟著股民們買進了百分之十的股票。
股民們就開始瘋搶我們的股票。
我們的股價直線上升,我們公司的市值,一夜之間上升到了千億。
這時候,我悄悄將買進的股票漸次賣出了百分之三十,狠狠地賺了一大把,再透過地下錢莊將手中的錢轉移到新加坡。
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我緊緊的攥在手裡——不是要等到了頂峰才賣出,而是因為它已成為了利器。
殺人不見血的利器!
看見公司市值達到了千億,諾康歡天喜地的邀請我一起喝香檳。
而這時候,我卻做起了過河拆橋的事情。
讓諾康退出股份,收購他的公司。
諾康自然是不會同意的。
這時候我又提出,既然他不願拿錢走人,那我就拿錢走人。他買下我手裡百分之八十的股份,也就是買下我們的公司。
諾康歡天喜地的同意了。
要買下市值如此高的公司,就必須花很大一筆錢。
諾康花光了所有的積蓄,還去銀行貸了一大筆款,才從我的手裡買下了百分之八十的股份。
他接手了我們的公司,也就必須承擔起我們公司欠下的所有債務。
一切協議簽訂好後,我就在新聞媒體前突然宣佈,我們退出了諾康的公司,由諾康全權獨資。
這個訊息一傳出,對諾康公司的股價造成了小小的波動,股價下跌了一點點。
而這時候的我,卻突然丟擲百分之十的股票。第二天又丟擲百分之十的股票。第三天又是百分之十。
諾康的股票再也堅持不住了,發生了斷崖式下跌。
股民們紛紛丟擲持有的股票。
這樣的後果就是,一開盤就跌停。
這對股民們造成了恐慌,全都爭先恐後的丟擲自己的股票。
諾康知道後,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最後只好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