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
餘添添早已沒了力氣,連睜眼都很費勁,她只能看到模糊斑駁的白光,和一道道猶如嗜血惡鬼的黑影。
她這一輩子都可笑至極,還不如死了算了。
可是,她不甘心啊。
她不甘心。
憑什麼她要毫無尊嚴地被人踩在腳下,憑什麼那些作惡多端的人還可以走在陽光下。
不知過了多久,彷彿在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
雙手陷在泥土裡,餘添添吃力想要地爬起來,從玫瑰花叢裡爬出去,爬到陽光下。
所以,為什麼和大家站在同一片天空的餘添添感覺不到溫暖的陽光呢?
難道真的如她奶奶所說,她不配得到糖果,不配得到玩具,不配得到愛嗎?
可上天為什麼在從餘添添身上收走這麼多東西的同時,還把她被陽光照耀的權利收回。
太偏心了。
整個世界都太偏心了。
如果真的有上帝和神明的話,餘添添真的很想問祂們:
憑什麼她餘添添就只能是被人厭棄欺淩的存在。
憑什麼餘添添不可以是被愛的存在?
在她於心底質問上帝時,有一道雪白的身影出現在她眼前。
餘添添聽到有人彷徨膽怯地叫那個少年:“大少爺。”
大少爺。
剛剛才被人議論的主人公,現在在她遍體鱗傷的時候出現在了她面前。
餘添添動了動酸澀的眼珠,遲鈍麻木地抬起眼。
她躺在花叢裡,再加上幾名少女有意想要遮擋住她,餘添添看不到這個活在傳聞中的神子。
只能透過玫瑰和人群的遮擋,看到一雙淡然冰冷的眸子,很漂亮的眼睛,還有一顆多情嫵媚的淚痣,視線卻意外的沒有一絲情緒。
看著這樣一雙無情的眼睛,餘添添突然想起了剛剛少女們議論時的形容。
不可褻玩。
像是高高在上,不入紅塵的神明。
可就有著這樣無情的一雙眼的人,卻在看到校園暴力的時候,停下了腳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夏日的燥熱也沒法壓下少年眼裡的冷意,清冷好聽的嗓音飄入耳中不由得讓餘添添呼吸一輕。
碰碰。
心髒在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