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安接下來抄錄的2環“熾焰法球”,就是一個戰術性很強的典型法術。
這個法術他曾見康蒂施展過,創造出一個碩大的火球,貼著地面翻滾蹦跳,看起來很像“火球術”,其實威力比火球術差遠了,必須在施法者的遙控下撞擊敵人,才能造成2個能級的火焰傷害。
這種程度的殺傷力,對於一個2環法術而言實在太低了。
儘管施法者可以遙控“熾焰法球”追著敵人反覆撞擊,每次都能造成2個能級的傷害,可敵人又不是白痴,被火球撞了一下當然要拔腿逃避,只要逃出百尺開外,“熾焰法球”便抵達遙控極限距離,無法繼續追殺了。
這樣看來,“熾焰法球”似乎是一個雞肋法術,沒必要浪費精力學習?
喬安並不這麼認為。
單看“熾焰法球”,的確不太實用,然而稍微動動腦筋,將之與別的法術搭配施展,就會得到化腐朽為神奇的妙用!
比如喬安剛才抄錄的“煙火術”,其最大短板在於很難找到適合作為爆發媒介的火源。
如果把“熾焰法球”作為“煙火術”的火源,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
施法者先在遠處的敵群之中釋放一顆“熾焰法球”,趁敵人尚未散開,立刻對著“熾焰法球”施展“煙火術”,以之為火源爆發致盲強光或者嗆人的濃煙,使敵人在遭受“熾焰法球”灼烤的同時兼受“煙火術”折磨。
“熾焰法球”這樣的魔法火源,不會被“煙火術”消耗掉。
完成上述法術組合過後,如果還有漏網的敵人試圖逃跑,施法者便可遙控“熾焰法球”翻滾著追上去撞擊,或者在火球即將追上敵人的時候再來一發“煙火術”……
總而言之,“熾焰法球”滾到哪裡,“煙火術”的火源就在哪裡,既然施法者可以隨心所欲地遙控“熾焰法球”,其實就等於能夠隨心所欲的選擇“煙火術”的爆發區域。
“煙火術”和“熾焰法球”,兩個單獨來看都不怎麼實用的法術,組合在一起就發生了奇妙的蛻變,共同構成一個非常實用的戰術,這就是施法智慧的體現。
喬安抄錄的第八個2環法術,本身就代表了一種戰術思維。
這個法術的名字很直白,叫做“造坑術”。
施法後可以在任何平面上製造出一個100平方尺方圓的陷坑,陷坑深度與施法等級成正比,以喬安當前的等級,製造出的陷坑大約有20尺深。
“造坑術”創造出的陷阱並非實體,而是一個半開放的異次元空間,或者說成“半位面”也行,因此它可以存在於任何介質表面,包括在水面上或者船舶的甲板表面都可以瞬間造出一個大陷坑,將敵人關進去。
顯而易見,這就是個專門用來坑人的法術。
不過20尺的深度並不保險,那些身材特別高大、彈跳力超強或者精通攀爬的敵人,花點時間不難從坑裡爬出來。
為了增強“造坑術”的囚禁效果,喬安很自然的想到設法增大陷坑的逃脫難度。
比如以“油膩術”配合“造坑術”,在坑裡潑灑大量粘稠的油脂,從坑底到四壁都變得滑不留手,陷入坑中的人甚至都無法站穩,還怎麼爬出來?
僅僅是往坑裡釋放“油膩術”還無法令喬安滿意,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他又抄錄了一個新法術,“油膩術”的強化版——2環“燃油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