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
“對,扔了。”
方榷不知道又發什麼神經。
他總是這樣陰晴不定,我治不服他。
我不信治不服他。
“這麼好吃,扔了可惜。”我又費力叉起一塊牛肉,送到嘴裡,藉著檸檬水嚥了下去。
方榷不發一語,只是用修長的食指蘸了一點醬汁,伸到唇邊舔了舔,立刻厭煩地把自己製作的牛排推開。
“你怕是味覺出了問題。”
我一向以為,無論飯菜多麼難吃,都不要當著料理的人做出任何不好的點評。
因為能吃到別人做的飯,本身就是一件很值得慶幸的事,重點在別人為自己做,而不是飯好不好吃。
所以,我怎麼對待姑姑的,我便怎麼對待方榷。
我從來沒對姑姑說過一句她做的飯很難吃,從來沒有。
可方榷總是不會懂得這些。
而與此同時他展露出來的攻擊性總是能把人的真心一下擊垮。
“你不吃我吃。”我幾乎快氣死了。
話剛說完,我便賭氣似的啃著那塊嚼不動的牛排,直到方榷伸手過來扣住我的手腕。
他手掌上的溫度灼燒著我手腕錶皮下的血液,讓我整個人都燥熱起來。
“你放開。”
“不放。”
“你自己不吃還不讓別人吃了?”
“對。”
我話剛說完他便急促地接下一句,彷彿要用言語的氣勢來制服我。
我們之間的空氣彷彿凝固了一個世紀,兩個人就這樣用各自的憤怒對抗著,誰也不讓誰。
誰都不想讓誰。
過了好久,他終於開口,把沉默殺死。
把我殺死。
“不好吃就說不好吃,我一點不想吃;生氣就說我很生氣,不想再呆下去了,你連這些都做不到麼?”
這是迄今為止方榷對我說過最長的一句話了。
我怔怔地望著眼前的方榷,好似在看一個剛剛認識的陌生人。
“不好吃也要裝著好吃嚥下去;生氣時只會對大家傻笑著把自己灌醉。你這樣,我很.......”他頓了一下,止住了要說的的話。
我很什麼,他接下去要說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