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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隔離審查 (1 / 2)

海瑞能夠出現在此處,還是辦案經驗多使然。多年來他在巡回法庭審案過程中,見識過太多的奇葩官員,其中膽大包天的所在多有。

洪應明調查馬文英被殺案,《南京日報》辦事處被燒;馬俊賢在離開巡回法庭之後,險些被滅口。這些已經掌握的情況,讓海瑞判斷出浙江出現了大問題。

但在沒有具體線索的情況下,海瑞也沒有什麼好辦法。巡按張文熙這些天把杭州大營倉儲查個底掉,也沒找到馬文英這個倉大使賬目存在什麼問題。直到“馬文英烈士”案發,才從另一個角度暴露出浙江駐軍問題的一角。

此際朝廷軍改尚未徹底完成,地方駐軍仍在巡撫麾下,“馬文英烈士”案發,吳善言難辭其咎。海瑞猶豫再三,還是利用自身許可權,向朱翊鈞發了直奏。

為保完全,他還自費給張居正同時發了一封光報信,為了把事情說清楚,在盡力壓縮的情況下還是花了四百多兩。幸虧火耗歸公改革之後,海瑞的俸祿大增,否則打死他也拿不出來這筆錢。

其實這錢花的冤枉,海瑞這窮官只要隨便給張居正發幾個字,以張居正對海瑞操守和資產的判斷,也能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奏章和信件同時到京之後,果然引起了朱翊鈞和張居正兩人的高度重視。朱翊鈞對軍事改革是極度敏感的,海瑞奏章中所言的有人假冒烈士、虛領田餉的問題,必須一查到底。

海瑞在成為南京大理寺卿之後,平常很少如同其他高官一般,沒事也利用銀章直奏請安。他的奏章言必有物,次次都能解決政策問題。但因為光報線路緊張,海瑞從未用光報發奏。如今一反常態,利用了光報,說明浙江的問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但朝廷和海瑞一樣,對浙江的問題掌握的都不多,這幾年安全域性也沒有關於浙江異動的情報上來。朱翊鈞和張居正商量了一下,認為不管浙江存在什麼事兒,吳善言這個最高長官一定是有問題的,因此最佳處理方案是立即將之停職,讓一個有決斷力的大員接替,配合都察院將浙江的問題根源挖出來。

張佳胤是張居正的鐵桿,這些年官位穩步上升到了三品。其人殺伐果斷,有酷吏之風,昔年起復高拱的邵芳大俠就是他捕殺的。張居正向朱翊鈞推薦了他之後,朱翊鈞也覺得這人合適,因此才有了那份光報詔旨。

二月底,杭州左右大營蠢動,海瑞也得到了訊息。他在杭州不認識特別信任的官員,掌握不了內情,只能心急如焚。

從二月底開始,他先後派出好幾撥人到光報局打聽,問朝廷有無給他的詔旨,結果光報沒接到,南京兵部侍郎張佳胤先到了他的行轅。

海瑞問他何來,張佳胤笑道:“總理大臣前兩天給我發了光報信,讓我到你處接旨,道是接替吳善言,詔旨應該也快了。”海瑞大喜,將自己掌握的情況和盤托出。

等三月初二日,聽說營兵出營到驛政賓館告狀,海瑞心知吳善言已經發動。他和張佳胤一樣,沒有詔旨什麼也做不了,無奈之下,兩個大員直接到光報局坐等。

幸虧當日十時,詔旨跨過了北直隸的大霧,到了杭州光報局。海瑞和張佳胤因事情緊急,生怕張文熙遭遇不測,立即騎馬直奔,最終將吳善言拿下。

......

張佳胤儘管著急,但接高官之印手續繁雜,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理清衙門賬目,否則接任官就得理前任的舊賬虧空。

張佳胤雖然帶著幕僚加班加點,但在吳善言不配合的情形下,待查過巡撫衙門賬目,接了印信,已經是三月初五。

此時海瑞等三人這才有時間坐在喝茶,一起理理來龍去脈。

待將各自掌握的情況交流完,海瑞心有餘悸道:“沒想到吳善言真敢逞兇,也幸虧念華機靈,否則等我和張巡撫去時,也晚了。”

張文熙這些天也覺得自己當時發揮超常,聞言哈哈笑道:“這吳善言想不開事情。如今聖天子在位,他就是利用兵變殺了我,還能瞞天過海不成?巡按死在兵變之中,他至少也要下獄——能得保首領也懸。”

海瑞和張佳胤對視一眼,張佳胤咬牙道:“如此說來,若吳善言犯下的罪過被揭露,後果比引發兵變嚴重的多!不知道他到底隱瞞了什麼。可惜,詔旨中沒授我審問吳善言之權......”

海瑞聽了微笑道:“這個不妨事。昨日朝廷新發詔令,官員待堪有新規了。”

張佳胤疑惑道:“我怎麼沒接到?”

海瑞笑道:“還是張江陵先給我來的光報信,想讓我給你們解讀這詔令,正式詔令字數太多,沒辦法發光報,再有五六天才能到呢。”

“總理大臣的信也簡短,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此詔令簡稱‘雙規’,要求待堪官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換言之,叫做隔離審查!”

......

《關於對待堪官員實施隔離審查之詔令》在朝廷醞釀了許久,終於被浙江馬文英烈士案誘發,在京釋出之後,特急發往杭州。

“刑不上大夫”制度出自《禮記》,是封建王朝以德治國的一種執政思路,其核心思想是“上設廉恥禮義以遇其臣,而臣不以節行報其上者,則非人類也。”同時,這制度也維護了上層建築的體統,有助於愚民。

對於“刑不上大夫”這條禮制,歷朝歷代都有具體措施予以保障。例如魏明帝制定“新律”時,首次正式把“親故賢能,功貴勤賓”寫入法典之中,使封建貴族官僚的司法特權得到公開的、明確的、嚴格的保護。從此時起至明清,“八議”成為後世歷代法典中的一項重要制度,歷經一千六百餘年而相沿不改。

在大明建極之後,太祖也嘗與侍臣談論對待大臣的禮節問題,太史令劉基對他說:“古代公卿有罪,通常詣請自裁,從不輕易施以汙辱之刑,目的在於儲存大臣的體統。”侍讀學士詹同也說:“古代適用刑不上大夫的原則,以鼓勵形成廉恥之節操。如果能做到的話,則君臣之間的恩與禮就都可以實現了。”朱元璋對此深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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