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善於“告狀”,尤其是商業領域。
假如你有一批貨物到美國,人家告你,這個時候,美國就會先扣押這貨物,以等待打官司。
如果不巧,你的貨物是活鮮產品,那基本就全完犢子。
時間對用貨物打官司,是一件很吃虧的事。
所以有人說,只要美國人有人要告你,那唯一的選擇就是“和解”,給錢了事。
這比打官司省事,還省錢。
但關鍵現在默多克還不是美國人。
到了法院後,就看到默多克在原告席位坐著,旁邊還有律師。
蘇辰感覺有些搞笑,也不知道這老頭子是哪根筋短路,居然要起訴自己。
難道起訴自己,讓福克斯的股票下降,他好趁機入手嗎?
法官宣佈開庭後,默多克的律師就率先攻擊:
“法官大人,我的委託人認為被告採取不正當手段收購福克斯以及都城媒介電視臺,同時他並不是美國人,卻在美國開電視臺,這將會影響到美國的政治安全。”
對於這名律師的攻擊,蘇辰嗤之以鼻,甚至不想回答。
克勞拉大律師回應:“對於原告的攻擊,我方認為是子午須有的事情,我方當事人是採取正當的手段來收購福克斯,而且是溢價收購。”
“同時,收購之後,為了保證本土化,從未對福克斯進行過任何調整,也從未安排過中方人員來公司。”
“對於原告攻擊的兩點,我需要闡明一下,在美國法律中,是寫著‘非美國國籍不得同時擁有電視臺和報社’,我的當事人確實不是美國人,但他也沒有同時擁有電視臺和報社。”
“而且據我所知原告也不是美國人,既然原告不是美國人,我的當事人也不是美國人,那我們為什麼要聚在這裡?”
“法官大人,請問美國已經允許兩個不是美國人的人在美國打官司了嗎?”
他的話說完後,就坐下來。
法官點點頭,又看向默多克一方,“原告,你要做辯護嗎?”
“法官大人。”原告律師開口道,“我方認為,既然福克斯與都城媒介都是美國的公司,那這個官司就應該在美國打,並不能一定非要是美國人才能起訴。”
“那被告律師?”
克勞拉大律師說道:“我方提交的檔案已經清楚寫明我方當事人與福克斯原來兩位股東的交易,採取的都是正當手段,這個控訴並不能成立,所以,我方認為被告是在汙衊我方。”
“同時,我方當事人在美國擁有諸多產業,為美國人提供數萬個工作崗位,也為美國繳納不少稅收,不應該受到這種汙衊。”
“另外,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對默多克先生進行起訴,起訴他有種族歧視,破壞我方當事人產業。”
“我方訴求被告登報道歉,索賠一百萬美元名譽損失費。”
原告席的默多克臉色一點都沒有變化。
而且看也不看蘇辰一眼。
蘇辰懷疑這老傢伙應該是為了炒作而來的,要不然就是為了噁心一下他,否則怎麼可能會出這麼蠢的昏招?
所以,默多克的控告很無力,最後這個案子就不了了之,法庭給出的結果就是不接受克勞拉的控告、判定默多克敗訴。
對於這個結果,默多克不太滿意,他不是蠢貨,本來就不會認為這樣的控告會真讓蘇辰吃官司,他只是想要噁心一下蘇辰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