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晴嵐也沒辦法,只是由得他去了。
只是,林晴嵐還是有些擔心,自己若是太早懷孕,也不是個好事。
第二日,送了葉恆去讀書,午飯的時候,娉婷郡主果然又喊了林晴嵐去站規矩。
這人啊,看起來不覺得,但要做起來,還真是一點都沒有變。
林晴嵐覺得,自己不能這麼下去了。
天天的,都和娉婷郡主在府裡勾心鬥角的,也不是個事情。
回來後,林晴嵐揉了揉腳,這雖然是平底鞋,加上她身體不錯,站著還是很吃力。
而且娉婷郡主還故意吃的很慢,葉國公不在家吃飯,出去和同僚一起吃飯去了。
不過這兩天,娉婷郡主也是處理事情,林晴嵐聽了一嘴,就發現這府上的賬本怕是是有問題的。
到底是什麼問題,無外乎就是人和事。
人,就是有人貪墨。
事,就是東西被貪墨了。
下面跑腿的人,不能不相信,畢竟用人不疑。
可,也不能不查。
娉婷郡主做起事情,就是太簡單了。
居然連問都沒問幾句,就直接聽了個開頭,又聽了個結局就完了。
居然一點都沒有懷疑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林晴嵐用腳指頭想,都知道這裡面有問題了。
不過林晴嵐也不多嘴,誰都知道,這些做事的人,都是娉婷郡主的心腹。
她多嘴,豈不是讓娉婷郡主記恨她?
沒必要,這家裡的東西,她又沒有什麼想法。
她自己有銀子花,根本不需要國公府的這點月錢和份例。
第三日,葉恆放下了功課,和林晴嵐一起回門。
國公府的車架就豪華多了,但林晴嵐還是堅持,坐了兩乘的馬車回去。
姐姐都沒有坐三乘的馬車,她這個做妹妹的,一定要顯擺麼?
葉恆道:“家裡的馬車都是那樣的。”
林晴嵐道:“今日姐姐和姐夫也會回來,太顯眼了不好。”
葉恆點頭:“就是覺得委屈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