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吃飯怎麼能不被打擾;如何不讓喜歡的人被覬覦;怎樣勸退喜歡的人的追求者……
這一系列的搜尋,都沒有什麼適用的結果。
於是,安瑾到某乎上發帖了。
模糊了兩人的姓名,將兩人的情況詳細的發了上去。
都是為了能夠得到一個適合兩人的精準的答案。
實在是安瑾自己,不知道怎麼辦了。
很快,下面就有了回答。
第一條,題主既然喜歡那個女生,就去告白在一起啊。你們成小情侶了,那自然的,就沒人能打擾你們了。
第二條,上一條的回答說的不對,你高估了人性。現在想做第三者的那麼多,別說成小情侶了,就算是結婚了都不一定避免的了。都是長得好看的鍋,雖然可以毀容,但是美貌是公共資源,所以我的回答是建議題主拉著你喜歡的女生一起扮醜。不出意外的話,你們的世界會安靜的。
第三條,樓上是個狠人。我的回答是建議題主表白。
第四條,附議。
……
大多數回答都是讓安瑾表白,那樣既可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又可以避免麻煩。
說實話,安瑾有些心動。
可是,想到他答應的君霓說的不早戀的言論,他又有些洩氣。
早知道,就不答應她了。
他後悔了。
只是,當著被承諾人的面反悔,會不會讓君霓對他印象不好啊?
安瑾陷入了糾結當中。
直到安瑾在下面看到了這樣一個回答。
第一百七十九條,直接表白的話,可能被拒。相信題主喜歡的那個女生,也深受她的追求者的打擾。
因此,題主不如這樣,以互相幫助防騷擾為理由,和題主喜歡的女生,假扮情侶。
這樣,一來可以避免打擾。
二來嘛,有了假情侶的身份,也算是近水樓臺了,題主完全可以假戲真做,然後不自不覺的追求喜歡的女生,然後在一起啊。
附連結:追女孩的一百種方式。
不用謝!
假戲真做一詞,點名了中心,深化了主題。
安瑾覺得,這個回答最適用了。
既不算是直接在君霓面前毀了不早戀的承諾,因為一開始兩人是假情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