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那是一種可悲的生物,它們無法控制自己生命中的一切。
尤彌爾想,巨人之所以會吃人,大概是因為那是巨人獲得“生命”的唯一方式吧,就像是人類本能地害怕與“死”相關的一切,巨人本能地追求著“生命”。
她是吃了某個人之後,才重獲新生的。
那是一個男孩,在“樂園”遊蕩的時候,她吃掉了那個人。
那一晚璀璨的銀河懸掛在黑夜的長裙中,點綴出燦爛的星辰雲海,醒來的她仰躺在沙土之上,看到了無邊的自由。
如果真的存在命運,那她也能只能對命運女神的反覆無常一笑了之了。
她獲得了“巨人之力”,靠著那力量,在超大型巨人和鎧之巨人破壞牆壁之後,穿越漫長的瑪利亞之牆,偽裝成難民,進入羅賽之牆,重新成為一個社會中存在的人類。
接下來要去做什麼,要怎麼辦,她並沒有想好這樣的事情。
她只是想要自由地生活下去,幹什麼都可以,只是不想繼續在“樂園”遊蕩了,而是作為一個人,生存下去。
差不多是二十天之前,某個黃昏,伊恩來到了她的面前,對著正在田地裡幹活的她,伸出了手。
“對一個在馬萊生活過的艾爾迪亞人來說,種田應該很無趣吧,要不要嘗試到我身邊來做事?”
那場面,恐怕容不得她拒絕。
伊恩並不是一個人找到她的,隨行計程車兵有十幾個,帶著粗口徑的火槍。
她也是後來才知道,站在伊恩旁邊的那個小孩,和她一樣擁有巨人之力。
當時是出於什麼想法,握住伊恩的手的呢?
是怕死麼?
還是...想在這無聊的世界尋找一絲樂趣呢?
誰知道呢,尤彌爾又拿起一塊曲奇,放到嘴裡咀嚼。
她能感受的,只有現在,這塊才烤出來不久的莓果曲奇,很酥脆,很好吃。
她說不定是為了這塊曲奇而出生的。
“對了,尤彌爾。”伊恩忽然喊她:“商會新推出的伊恩炸雞,你嘗過了嗎?”
“那是什麼?不知道。”尤彌爾翹著腿。
“那我等下讓瑪麗阿姨,給你送一份一號套餐,就當做夜宵,你吃完後給他們反饋一下味道怎麼樣。”
“隨便你。”
“我先走了,後天早晨我們就出發,可是有400多公里的路要走,你好好休息。”
“慢走不送。”
伊恩離開了,尤彌爾躺在沙發上,仰頭看著天花板,腦袋一片空白。
不一會兒,有人送來了夜宵。
一個木製的托盤,盤子放著尤彌爾從未見過的食物。
奇怪的造型,名字叫薯條,是種脆脆的條狀土豆,應該是油炸的,另外還有半隻散發出濃郁香味的金黃色炸雞和一杯普通的檸檬水。
她緩慢地坐起來,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她的人生不是為了曲奇而生的,是為了眼前的這份炸雞套餐!
所謂自由,就是痛快地吃到飽!
這就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