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決包含了秋審與朝審兩個審判季。
對於那些被地方法司判處斬監候和絞監候的罪犯,每年秋天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會同諸方有關要員進行重審,奏請皇帝裁決。
秋審之後,每年霜降後十日至冬至,進行朝審。主要對刑部判決的或京城附近的斬監候及絞監候案件中的可疑與可憐憫者,重新加以複核。審斷後,依然呈皇帝裁決。
審判結果分為“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祀”四類。只有“情實”一類要交御筆勾除,執行死刑,其他三類都能留得一條性命。
這是國家“慎刑”的傳統,只要不是罪大惡極判了“斬立決”或者“絞立決”,捱到了秋審和朝審,起碼有超過四分之三的機會留得性命。雖然從唐宋就有這種死刑複核程式的遺流,但是真正形成法律制度還是在英宗天順年間。
英宗皇帝是個轉折起伏極大的皇帝。作為宣宗皇帝長子,他第一次登極時只有九歲,年號正統。
在土木堡之變中被瓦剌人俘虜的那位倒黴皇帝就是他。這位聽信大太監王振,足以被列入昏君行列的帝王,被南宮軟禁八年之後,聯絡大臣發動奪門之變,再次成為了皇明的至尊。
這一回,他的年號是天順。
天順帝登極之後,多次反省自己,任用賢臣,尤其展現出仁君的形象。他擔心秋審中仍有人蒙冤,故而多加出一次朝審。他還正式終結了嬪妃為大行皇帝殉葬的制度,以及頒佈了一系列保護奴僕人身安全的法令。
然而這位皇帝好心,一如其他政策一樣,終究會被貫穿各個環節的執行者利用。只要買通關鍵,三法司會審中就很容易從“情實”分到“緩決”。對於當事人而言,那是性命交關的事,對於上位的二三品大員來說,是壓根不會注意到的細節。
閔展煉就是這樣一個十年來每次都遊走在“情實”和“緩決”之間的人物。也只有這樣,那些看管他的獄吏,刑房的書吏,乃至法司中的推官,才能每年都拿到一筆買命錢。
閔展煉本身的家底並不豐厚,早經不住層層汙吏的敲骨吸髓。然而他的赫赫聲名並非因為他殺人,而是因為他功夫了得,在家中時收了許多門徒。
有道是窮文富武,那些門徒花了大把銀子來拜師學藝,固然有真心喜歡這技藝的,卻也有不少藉著這技藝打下了更大的家當。
這些人與閔展煉有師徒之名,更有父子之義,即便無法將師父弄出去,卻也不會吝惜每年的買命錢。再加上各方打點,閔展煉在牢中的生活倒是十分滋潤,甚至還收了兩個獄吏當弟子,每日介好酒好飯供著,簡直比在外面還要舒暢。
單寧拿著東宮侍衛的關防進了順天府大牢,看到牢房裡乾淨整潔,陽光充沛,除了手腕粗的牢籠,簡直沒有絲毫壓抑的氣氛。他又望向那個成名已久的殺人青手,見他面色溫和,年紀約在五十歲上下,渾身清爽,骨骼肌肉鬆弛柔軟,然而舉手投足之間卻帶出了極大的威勢。
“囚徒閔展煉,不知官爺此來所為何事?”閔展煉抱拳行禮,聲音低沉沉穩。
單寧盯著閔展煉那雙白嫩的雙手,忍不住問道:“你就是閔展煉?”
“正是囚徒。”閔展煉就如同在自己家中一樣,滿是怡然自得。
“想出去麼?”單寧問出這話的時候,自己也有些不自信。
“呵呵。”閔展煉微微一笑,身上突然繃緊,用勁一擰,只聽得空中打出啪地一身脆響。他又笑道:“功夫廢了,還是在這裡面安穩些。”
單寧看得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