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主老了,不能親自帶隊,所以這個光榮而又艱鉅的任務就落在了蕭布衣的身上。
他總結了打劫的利弊,研製了點簡單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機之流。他做事喜歡偷懶取巧,但是偷懶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聰明,不然只能笨死。
覺察到這些山賊欽佩的目光,蕭布衣愜意中有些悵然。
摸著手上的弓箭,蕭布衣並不陌生,因為騎馬射箭本來就是他的必備功課,可是殺人如同草芥一樣,還是讓他有些茫然。
但是這個時代,這個地點,不講法律,不講道理,很多時候,誰的拳頭硬,道理就在誰的那面。
這裡離大隋邊境馬邑不算太遠,地形險惡,兩山中間一條狹長的通道,實在算是伏擊的好地方。
從突厥到大隋,或者說從大隋到突厥,這是一條重要的生意通道。
從這條路進行交市顯然都是非官方的,違禁交易甚至有砍頭的罪名,可是因為利潤奇大,鋌而走險的商人也不在少數。
蕭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這會正帶著二十來個手下,埋伏在山腰,等著肥羊送上門來。
當土匪可是不由他選擇,他到了這裡,就是這裡的少當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蕭布衣的身體後,多少有些茫然和驚亂。他爹蕭大鵬為了他,擔心焦慮,甚至請來個捉鬼的道士為他驅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個用泥巴香灰和黃酒攪和在一起的東西,沒法兒,他只能承認自己就是蕭、布、衣。
馬兒靜靜的臥在他的身邊,和主人一樣的冷靜。不但蕭布衣身邊的這匹馬是如此,二十來個手下,二十來匹戰馬亦是如此,這是蕭布衣的功勞!
他對付馬兒如同對待朋友戀人一樣,所以馬兒也是如此對他,他雖然才當了幾個月的土匪,可是就憑馴馬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這讓他父親臉上樂開了花。
以前的那個蕭布衣,只是個輕薄不羈的浪蕩兒,可是現在誰提起蕭布衣,都會豎起大拇指,說一聲,那是條漢子,有能力,大當家你的兒子,有出息。
想到這裡的蕭布衣不知什麼心情,望著遠方的綠草和天邊的白雲,嘴角一絲苦澀的笑容。
“少當家,有肥羊。”身邊一人說道。
那人長著張很抑鬱的臉,蕭布衣卻知道他叫楊得志。楊得志耳力奇佳,貼在地上都可以聽到幾里外的雉雞跳,別人往往看不到的時候,他已經聽了出來。
蕭布衣從走神中回過神來,眯縫著遠方望了半晌,臉色一變,“是突厥人。”
馬賊有些騷動,就算戰馬都有些不安。
誰都知道突厥人彪悍異常,他們來到邊境,素來都是來打秋風,燒殺擄掠,幹一票就走。從這個性質來說,他們和蕭布衣這些土匪都是一個娘養的。
可是蕭布衣顯然不認這個乾親關係,手一揮,“都精神點,準備好好乾一票。”
“可是他們什麼都沒有,我們搶什麼?”莫風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們不怕,因為他們也不是吃素長大的,可是無利可圖的事情,真的沒有必要做。
“怎麼沒有。”蕭布衣望著遠方道:“他們還有十幾匹戰馬,這個我們也需要。”
眾人差點從山腰跌下去,卻已經知道了少當家的意圖,他想做的事情,已經沒有人能阻止。
“好像還有個女人。”突厥人快馬加鞭,已經離這裡不遠。莫風眼神不錯,已經看到馬隊中央的一匹馬上,端坐著一個女人,雙手反縛在背後。雖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腳後跟來想,也知道那是個美女,恐龍就算丟在路邊也沒有人撿。
“十五個突厥兵,還有一個女人。”蕭布衣在莫風望著女人的時候,已經把突厥兵數的清楚,“莫風,你帶十個兄弟抄他們後路,胖槐,你還是老套路,帶兩個人丟石頭。”
胖槐聽到蕭布衣的吩咐,有些振奮,摸著身邊的投石機,“沒有問題。”
“少當家,你呢?”莫風忍不住的問。
蕭布衣懶洋洋道:“那還用問,當然還是老規矩,我帶幾個弟兄給他們迎頭痛擊,這比什麼都痛快。”
莫風有些苦笑,知道這個少當家現在已經瘋狂,打劫不是目的,從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圖。
他打劫看起來已經飢不擇食,就算兇悍的突厥人,他也照劫不誤!
眾人迅即的兵分兩路,對於這裡的地形,他們實在比對自己的女人還熟悉。蕭布衣牽馬走了一程,來到山路,翻身上馬,乾淨利索。
手臂一揮,蕭布衣已經當先殺了下去。
他身後跟著十來人,對於少當家的這種行徑顯然司空見慣,齊刷刷的上馬,一聲不吭的向山下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