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君看了看父母給的幾個良辰吉日,道:“11月23,農曆十月初十,宜嫁娶,大吉大利。”
“大冬天我穿婚紗很冷的!”劉藝菲道。
“那就8月23,七夕這天,大吉大利!”
“不行!8月29,這天也適合結婚。”
張元君很小人之心地猜到:“你是不是想收我三遍禮?”
“什麼意思?”
“你定在這天,以後我七夕得給你送禮,你生日得給你送禮,紀念日又得給你送禮,你打的好算盤啊。”
劉藝菲被他這算盤給氣笑了:“你神經病啊!我收你禮物,不也得給你回禮!”
“這多麻煩。”張元君道,“要不10月26吧。”對日期張元君沒有太大的異議,“時間上也來得及,婚紗和鑽戒這些,一年的的時間。”
“來得及,元英前兩天已經飛過來陪我選婚紗和鑽戒了,定製款有半年差不多就能做好。”
“不是,我怎麼不知道!我結婚她起什麼勁!”
“她不陪我你又不在我身邊。”
“我下個月殺青就過來。”張元君打出保票。
“那你來的時候把唐煙和舒嫦也帶過來。”
“帶她們幹嗎?”
“她們是我伴娘啊。”
“好好好,我帶她們過來。”張元君無奈答應。
“你是不是要選伴郎了?”
“我不用選。”張元君說,“我們寢室四個人,就我一個人要結婚,他們三個隨叫隨到。”
“那不行,我這兒有4個伴娘,你再加一個。”
“你還有誰?”
“張亮穎和姚蓓娜啊。”
“行,我再加一個。”
兩人商量了很多事,最後兩人達成一致:“結婚好麻煩啊!”
劉藝菲當然夢想著能有個銘記一生的婚禮,但她的腦子到底跟別人想的不一樣:“我們只負責定婚紗和戒指,其他的交給父母做,我們到時候出場就行。”
“場地佈置你不過目?婚紗照你不拍?婚禮流程你不看?”張元君三連問。
“那……那要你這個男人幹嗎,不是你婚禮嗎。反正那天我就負責美美的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