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準說到做到,真的來到了汴梁縣衙。
天子腳下的縣衙,自與他處不同,汴梁知縣可是從五品,發展前途大大的。
聽聞新成立的醫保司郎中寇準到訪,汴梁知縣楊宸卿連忙迎了出來:“下官見過寇大人。”
寇準回了一禮:“楊大人,本官此次是為偷兒導致孕婦被撞一事前來,請問楊大人,這個案子斷了嗎?”
楊宸卿一怔,不過還是禮貌的回到:“寇大人,此案正在審理之中,未知寇大人有何指教?”
“本官聽說那偷兒不肯認罪?”
“確是不肯,下官正在設法令他認罪。”
“如何設法?大刑伺候?不是他做的,你就算殺了他也不會認啊。”
“雖不是他親手所為,但事情卻因他而起,自然由他來抵罪。”
“不是他做的,如何抵?楊大人莫非要製造冤案不成?”
楊宸卿有些吃不準,試探了一句:“大人與那偷兒有舊?”
“本官如何與偷兒有舊?只是好打抱不平而已。”
楊宸卿又問了一句:“敢問大人,醫保司是否還監管刑名?”
“不管。”
“既是不管,大人只理分內之事就好,汴梁縣如何斷案,卻與大人無關。”
“你罔顧法令,製造冤獄,本官當然要管。”
楊宸卿怒到:“下官如何製造冤獄,請大人拿出律條來,不然便是誹謗朝廷命官,下官就是拼了頭上烏紗不要,也要與大人周旋到底。”
寇準冷冷到:“楊大人既認定偷兒該負傷人之責,也請拿出律條來。”
“這…”要是能拿出律條來,楊宸卿也不至於讓案子拖這麼久。
“既是沒有律條,就不該偷兒抵罪。”
“此事下官不與大人爭論,”楊宸卿說到:“待案子斷了,下官自會將卷宗移交汴梁府,大人還是管好自家的事吧。來呀,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