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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在運河上沿途收稅,從杭州到北京,全程一千七百公里,收稅三百四十八文,這個稅,就是過路費,與貨物價值無關。
一船糧食和一船香料,都是收取一樣的三百四十八文,這是明面上的稅錢,明朝的鈔關也不是問誰都要錢,它們有三不收:官員的船不收,太監的船不收,進士和舉人的船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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