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鍾離城。
朱九失魂落魄的站在一口破水缸前,看著裡面自己那慘不忍睹的倒影。
破衣拉撒,蓬頭垢面,面黃肌瘦。渾身沒有二兩肉,五官賊眉鼠眼。
真是他媽的要多不順眼,有多不順眼。
再低頭看看兩隻手,黑漆漆的滿是結成硬殼的老泥,朱九的家鄉話叫,皴。
更崩潰的是,左手一根棍子,又手一個破碗。
“恁娘啊!”
朱九仰望蒼天,欲哭無淚,“真就穿越唄!說穿就穿唄!你她孃的穿就穿吧,開局給個碗,啥意思?”
明明上一秒,還在參觀明代魯荒王陵,怎麼一個跟頭眼前一黑就摔穿越了呢?
還她孃的穿越到一個乞丐身上,這不是逼著自己念三字經嗎?
“這麼突然嗎?天哥!老天哥哥,真就這麼兒戲唄!”
朱九收回目光,繼續看著破水缸裡的倒影,太他媽崩潰了。
好歹,上輩子還有個人樣子,一米七五的個子還在發育,愛打籃球手長腳長,那啥也挺長。
平日各種拼夕夕的潮牌穿著,也儼然一副校草的模樣。走到哪,都有小姐姐多看兩眼。
可是現在呢?
這身高,撐死一米七。
這顏值,這是啥呀!
大長臉,小眼睛,大嘴丫子大黃牙。
哪有點人樣?
穿越不稀奇,網文上看過,影視劇裡演過,可是穿越成這麼牙磣的,聽都沒聽說過。
人家穿越,啥王爺才子地,出門拎著鳥籠子,帶著胖丫鬟。吟詩作對,紅袖添香。啥皇帝名人,紛紛折服,威風凌凌不可一世。
自己呢?
連件像樣衣服都沒有的乞丐。
哦,對了!
朱九突然想起一件事,趕緊拉開褲腰,心驚膽讚的往下看。
“還好!”
心裡長出一口氣,兩世為人還是跟驢一樣,霸道。
不過,馬上又沮喪起來。
別說驢一邊長,跟馬似的有啥用。自己是乞丐,這輩子有沒有機會用,都他媽難說呢。
不過,也還好。
朱九又安慰自己,起碼還活著,準確的說靈魂還活著,起碼穿到了一個少年身上,要是一個垂垂老朽,那就真別活了。
真印了那句話,眼睛一閉一睜,這輩子過去了。
上輩子,朱九也是十七歲,充滿朝氣愛得瑟的高中生。
這輩子,朱九也是十七歲,吃了上頓沒下頓,忍飢挨餓全家死絕的小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