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明說的數字並不是信口開河,而是透過核算了大致的食材成本得出來的。
餐廳全部都使用新鮮的、中上等品質的食材,按照60%的毛利率來算,十五天賺三萬五根本不是問題。
炸雞一份90元,三種套餐每份都是60元,汽水一杯10元,咖啡一杯20元……按人均消費70元算,其實只要李奕辰他們平均一天能接待56位顧客就能達到了。
接待56位顧客難嗎?
根本不難。
有手就行。
十五天後還給節目組三萬五,李奕辰他們還能剩下二百八呢。
所以王高明咬死了三萬五,一點都不退讓。
他倒不是一定要李餐廳盈利,只是想透過這個規則,讓李奕辰他們有一種緊迫感和壓力感,讓節目變得更有看點。
“這樣吧,還是三萬五,但是最後能掙多少,都按照你們的名義捐給慈善機構。”
“真的?”
李奕辰有些意動,這麼做的話,他們的辛苦倒是變得更有意義了,能讓很多人受益。
“那這樣吧,我們最後能賺多少,節目組再補上一倍,一起以我們五人的名義捐給慈善機構。”
“成交!”
於是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拉鋸,李奕辰終於和王高明協商成功,達成了共識。
李餐廳定下來的營業時間有兩段,每天五個小時。
中午三個小時,十一點到兩點,傍晚兩個小時,五點到七點。
李奕辰和陳似花他們邊吃外賣,邊粗略地算著成本。
如果他們按照每天一百人份的炸雞來準備,十五天後,他們還給節目組三萬五之後,還能盈餘兩萬八,加上節目組額外捐出的一倍,差不多可以給貧困山區的孩子們捐兩間愛心圖書室了。
“雖然這裡面有賭的成分在,但我覺得,我們可以做到!”
“一起加油!”
……
一晃眼,到了四月二號,是李餐廳正式開業的前一天。
遙想去年的四月二號,還是李奕辰走進愛情小屋的第一天,那時他以為只是一次普通打雜。
誰能想到一年後的今天,他竟然在為明天餐廳的開業做著準備,從打雜升級成了廚師,店長。
一年的時間發生了太多事情。
二百四十章呢。
“我們能做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