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達聽了我的話。
是深以為然地點頭。
“歡喜,你說得對,對啊,我現在要是真的對那些人客氣了,他們不但不會領情,還真的會以為是我阿曼達怕了他們的閒話呢!我就聽你的,老孃我就不改了!打死了也不改!女魔頭?好啊,我就當女魔頭了!愛誰誰!管他們呢!”
我來酒吧的時候。
阿曼達只是有些微醺。
但現在,則是已經真的醉了。
人喝醉了,有的哭,有的笑。
有的吵,有的鬧。
有的睡覺。
有的出去撩騷。
而阿曼達則是拉著我的手。
和我絮絮叨叨。
講述她的身世。
這些事應該是憋在她心裡面很久了。
可能已經無數次的自言自語了。
所以雖然現在醉了。
語調有些飄忽。
但我還是聽懂了。
……
阿曼達,也就是王彩霞。
是被養母領養的。
與很多被領養的孩子不同,阿曼達從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因為她當初在福利院被養母領養的時候,已經五歲了。
已經有意識了。
而阿曼達是怎麼去的福利院。
甚至她的親生父母是哪裡人。
叫什麼。
其實阿曼達也是知道的。
還見過。
阿曼達出生的時候,正是計生政策最嚴厲的時候。
那時候超生的代價可是很嚴厲的。
在這一點上,阿曼達與金蘭還是有些相似的。
金蘭的父母本是城裡人。
為了偷著生男孩,這才躲到了鄉下。
還不許自己的女兒喊他們爸媽。
而是以侄女相稱。
因為金蘭的父母在城裡都有正式的工作。
一旦超生,那是要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