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他就是那個王八蛋?那個王八蛋就是他?不是……不是……”
阿雅一急,有些語無倫次起來。
最後終於理清了思路:“不是,他跑什麼?你們相親不是相得好好的麼?”
我當然不會告訴阿雅,這個鄭華相親相到了自己的大老闆。
把他嚇跑了。
於是我就編出了一個理由:“呵呵,是這樣的,本來我們相親相的挺好的,就是我和他說了一下,和我結婚的條件,就把他嚇跑了。”
阿雅更不明白了。
“什麼結婚條件啊?能把人嚇成這樣?”
我一本正經地回答。
“要給我家100萬的彩禮。還要一套房,一輛車。並且房子的產權要寫我哥哥的名字,車也是給我哥的。婚後,不但我的所有收入都要給我媽,就是這個鄭華的收入,也得一半交給我媽,我們才結婚。對了,以後我哥結婚的時候,聘禮也得我們出,還要負責給我哥在城裡安排一份好工作。”
“啊?你這是什麼條件啊?誰能接受這樣的條件?你是瘋了吧!還是你誠心給我搗亂呢?”阿雅大聲說。
顯得很不高興。
確實,沒人會接受這樣的條件。
但這個條件可不是我憑空編造出來的。
而是有原型的。
這是阿曼達的養母李菊花,為了阻撓阿曼達結婚。
為了一輩子奴役、控制阿曼達。
而對阿曼達的第一個男朋友提出的要求。
就是為了把阿曼達打造成了一個終極“伏地魔”。
當然了,很多伏地魔是自願的。
但是阿曼達是被逼無奈的。
而我,在這個基礎上又加了一些更苛刻的條件。
因為我相信,如果我的父母還能主導我的婚姻的話。
哪怕是不拿我換親。
也會提出比這更過分的條件。
一定會讓我的哥哥成為我擺脫不掉的。
一輩子的吸血鬼。
“阿雅,我怎麼是故意搗亂呢?你又不是沒見過我媽和我哥。這是我媽對我的結婚條件,我有胡說麼?”
我的話,一下子把阿雅給問住了。
阿雅確實見過我的家人。
知道我的家庭是如何的重男輕女。
也知道我初中的時候,被迫輟學的事情。
我的父母真的能做出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