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一輛卡車被他偷著租出去的時候。
租車的公司自然不會多麼愛惜。
甚至還玩了一招酒駕的騷操作。
把車給撞壞了。
對方耍賴不賠。
雷東子也不敢聲張。
只能自己偷著去修車,然後拿著修車的單據來找歡子報銷。
說車是在給我們公司工作時撞壞的。
歡子沒看出來有什麼問題。
拿來讓我簽字。
我卻是看出了這裡面的不對。
因為我發現,這車去的修理廠,並不是我們公司平時合作的修理廠。
而是一家不知名的小廠。
為什麼要換這家呢?
是因為便宜麼?
看價格也不便宜。
看地址還距離我們公司很遠。
所以捨近求遠,這是為什麼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這人是很細心的,特別是在錢款上,更是眼裡不揉沙子。
於是我就沒先簽字,而是讓歡子去實地瞭解一下情況。
情況很快就搞清楚了。
酒駕撞路邊的護欄了。
司機不是我們公司的。
事發的路段也不是我們公司的進貨路線。
所以這就是百分之百接私活出的事。
我就把雷東子找了過來。
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開始雷東子還不承認,百般抵賴。
後來,在鐵一般的現實面前。
只能認賬了。
東窗事發後,這小子還沒覺得是什麼大事。
以為我很好說話,很好通融。
他只要道歉,認錯,表示以後再也不犯了就可以過關了。
還當他的車隊隊長。
但我的態度很堅決。
我說事情不會這麼輕易了結。
第一,所有修車的錢,都要雷東子自己出。
第二,還想當隊長?沒門!司機都不讓你做了,我開除了雷東子。
第三,之前雷東子接私活掙的錢,都要吐出來。否則的話,我就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