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老闆。
就是有氣魄。
一下子就給抹掉了2萬。
等於是打了三折。
然後,又恩威並施。
拿打官司相威脅。
小朵有些動容。
她不過就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孩子。
開始聽說被要求交3萬塊錢。
整個人都蒙了。
現在聽對方這位楊老闆說可以免除2萬。
頓時就覺得好像自己佔了大便宜一樣。
她當然不想和對方打官司了。
於是悄悄碰我一下:“歡喜姐,就這樣吧。”
小青在一邊問:“小朵,可還要收你一萬塊錢呢,這也不是小數目。”
小朵紅著眼圈道:“哎,大不了以後一年都不買衣服,也不在外面吃飯了。”
小朵的心情我也好理解。
對大部分人來說,都是不願意去打官司的。
不僅是壞人不願意。
就是很多好人也不願意和法庭打交道。
覺得麻煩。
只是這1萬塊錢,對小朵來說,確實不是小數目。
雖然小朵跟著我賣衣服。
我並沒有虧待過她。
給她的工資不低。
每個月都有4000塊錢的固定工資。
此外還根據每個月的銷售額,給她們三個人一定比例的提成。
這麼算下來。
春桃一個月能掙差不多1萬。
小青和小朵也都有6000左右的收入。
但小朵跟我賣衣服的時間還短,並且她是一個很孝順的女兒。
每個月拿到工資,幾乎把一大半都寄回了老家。
要在老家蓋房子。
加上房租、吃穿用度,是真的沒剩下什麼錢了。
只是我思索了半天。
覺得似乎也只能這樣處理了。
小朵已經鑽進了人家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