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法律的追責。
雖然幾百萬現金都賠光了。
但他其實還有好幾套房產在老婆手裡呢,價值也是幾百萬呢。
所以他沒有完全死心,還想東山再起。
比如賣幾套房子,再包工程點什麼的,可以繼續剋扣農民工的血汗錢,彌補這次的損失。
可惜,這次他失算了。
因為他老婆,這次是和他真的是斷絕關係了。
不是假裝的。
而是徹底翻臉不認人了。
把幾套房子都掛在中介那裡出售,然後拍拍屁股,瀟灑的走人了。
不管宋老闆的爛事了。
大家都很理解他老婆的行為。
畢竟,當初所有人都看到了,這個宋老闆在解石現場,是如何當眾暴打老婆的。
既然他不把老婆當人,就不要怪他老婆關鍵時刻捅他一刀了。
反正現在離開,對他老婆來說,是最明智的決定。
因為雖然他們實際上是假離婚。
但在法律上,卻不承認這一點。
只要離婚證一領,那麼不管你們私底下是怎麼商量的,在法律上,你們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就和曾經的朱丹離婚案一樣。
在法律上,從來就沒有“假離婚”的說法。
所有的離婚都是真的。
所以現在那些財產,房子、汽車、股票,都是屬於宋老闆老婆的個人財產。
與宋老闆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她都拿走了,宋老闆也是乾瞪眼。
而他老婆如果繼續和宋老闆在一起,不但會成為宋老闆的出氣筒,並且屬於自己的那些財產,也就都不是自己的了。
宋老闆不服氣啊,甚至還要去法院起訴自己的老婆。
想要追回自己的財產。
這是這麼多年,當慣了被告的宋老闆,第一次當原告。
曾經的宋老闆,對法律不屑一顧,每次接到法院傳票都嗤之以鼻,對周圍的人說,法律這玩意,一點用都沒有。
現在,他是比任何時候,都需要法律的保護了。
可惜,法律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法官告訴他,你告也沒用。
告到天上去也沒用。
離婚協議書是你們兩個自願簽署的。
財產分割是你們一致同意的。
想推翻?
對不起,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