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是3000萬啊!
要是那個宋老闆知道了,他與3000萬失之交臂,一定會發瘋的。
而現在,我們幾個也要差不多要瘋了。
沉默了好一會兒。
我才艱難地問道:“許……許老先生,您不是在開玩笑麼?今天不是愚人節。”
許老先生很嚴肅地搖頭:“沒有人會拿3000萬來開玩笑,哪怕是我。真的,不只是我會這麼說,換做任何一個珠寶鑑定師,都會給出差不多的價位。”
他的話音剛落。
陳建英已經嗷的一聲叫了起來:“歡喜姑娘!歡喜姑娘!哈哈哈,你有3000萬了!你發達了,你成富婆了!”
於小利也很激動:“什麼富婆?說的好像歡喜姑娘很老似的,這是財富美少女,哈哈,財富美少女啊!”
陳建英看向了於小利:“老於,這寶貝是歡喜姑娘自己得到的,與我們沒關係,咱不能惦記。別說賣了3000萬,就是賣了3個億,咱也不能動心。反正我就是這麼的意思,老於,你要是不同意,那咱朋友也不能做了,你那50萬我也不要了。”
於小利也點頭:“那是當然的了,建英,不用你提醒。當初我解出了100萬,要分給歡喜姑娘一份,歡喜姑娘都沒要,那是遵守我們之前的協議。如果現在,我們看歡喜姑娘掙了3000萬,就眼紅了,就想分一杯羹,那我們也太沒品了。”
“嗯,老於,我沒看錯你。對了,這事一定要保密啊,千萬不能走漏了風聲,要是被那個宋老闆知道了,一定會來和我們玩命的。”
他們的態度讓我覺得心中一暖。
是的,就算是他們不說。
這3000萬,我也沒打算分給他們。
親兄弟尚且要明算賬。
何況,我們不過是臨時搭夥的朋友。
我們本質上,是合作的關係。
那麼就一定要遵守約定。
於小利掙的100萬,我不眼紅,這是我在遵守約定。
於小利掙的100萬,願意分給陳建英一半,這是他在遵守約定。
現在我掙的3000萬,不會分給他們,這也是在遵守我們之間共同的約定。
聽起來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但這就是事實。
拋開情緒的牽絆,這是最合理的,也是最合乎邏輯的。
但在社會上,不是講理的事情,合乎邏輯的事情,就一定會被人們接受。
比如現在,面對3000萬的誘惑。
可不是每個人都能這麼清醒,這麼遵守承諾的。
為了錢,開始爭吵、謾罵、撕逼,大打出手,甚至上升為刑事案件再正常不過了。
但陳建英與於小利,第一時間就表明了態度,這讓我對他們又高看了一眼。
說句心裡話,因為這兩個人曾經當過騙子,所以我與他們相處,之前還總是留了一個心眼的。
又因為他們都是男性。
所以我也會更加註意分寸。
與他們的友誼,和金蘭、水姐她們比,那是差了不少的。
但後來,當我看到於小利對陳建英的仗義時,我有些感動。
開始真正從內心接受了他們當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