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文字,更加的不堪入目。
我知道這是誰寫的。
丈夫,終於找到了這裡!
他是怎麼找到這裡的?
是那天在跟蹤朱丹的車嗎?
還是透過家政公司的渠道?
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像是一個癩皮狗一樣,又吐著舌頭,呲著牙湊了上來。
然後對我窮追猛打、如影隨形。
我絲毫不懷疑,丈夫能做出拉橫幅、用高音喇叭那樣的事情。
比這更噁心十倍的事情,他做起來也是駕輕就熟。
我要怎麼辦?
當縮頭烏龜麼?
反正我知道,他肯定是不敢進小區的。
他也進不來,因為小區進出都是要門禁卡的。
只要我不出去,他不會把我怎麼樣。
但這肯定不是一個長久之計。
畢竟,我不能永遠都不出去。
我也不想讓這個垃圾在門口搞風搞雨,鬧得滿城風雨。
那樣不只是影響我,還會影響朱丹。
於是我決定赴約。
看看這個垃圾到底要玩什麼把戲!
……
晚上7點,小公園。
我如約而至。
丈夫正歪坐在一個長椅上,肆無忌憚地摳著腳。
還不時用鼻子聞聞手指頭,顯得很是享受。
噁心!
他真的是我見過,最噁心的男人!
見到我來了,丈夫站了起來。
作勢就要抱我,我急忙躲開。
“你別碰我!”
“嘿嘿,老婆,都說這女人變臉最快,一點都不假啊,你現在到了城裡,就看不上我了?可想把我甩掉,哪有那麼容易!”丈夫咬牙切齒地說。
“你到底想怎麼樣!”我問。
“我想怎麼樣?當然是讓你跟我回家過日子了!”丈夫賤兮兮地說。
“不可能!還有,那個崔珍珍已經回家了!我們現在沒有任何的關係了!”
雖然我知道,與這樣的無賴講道理,那是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
無異於與虎謀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