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阿飛一想,心裡壞了,碰到的楚沉……完全就是硬茬子。……
那個阿飛,他最開始,,一直在那種地下拳場給人賣命,一直打拳的那種,身上也很有本事。
直到有一次,他遇到了一個比他還要強太多的傢伙,直接硬生生給他幹得滿身是血,躺在地上,如同一隻死狗一樣。
眼裡的光,都快要熄滅了,口中蠕動著,嘴唇隱隱顫抖。
嘴角流著粘稠的血液,眼皮青腫著。
就在他對手,那個裸著上身,滿是胸毛,很囂張叼逼的肌肉男,怒吼著,齜牙咧嘴朝著那個巨大鐵籠外面,圍觀狂熱的懦弱者觀眾,一幅很牛逼哄哄的樣子。
接著,阿飛對面的那個敵手,他就用獵人看待獵物的戲謔目光,看著躺在地下,渾身血跡的阿飛。
他蹲下身來,在阿飛眼中,還有渙散模糊的意識裡,就只剩下一片陰影的降落。
然後,阿飛,分明看見,那個敵手,他揮動著滿是肌肉塊的雙臂,要直接將阿飛活活打死。
就在這時,那個死狗哥老闆,把阿飛苟延殘喘的生命,買了下來。
在那地下黑暗殘酷,而又冰冷的拳場上有個規定,到了一定拳賽時間,有人就可以下注,將賽場上那種被打得半死不活的弱勢一方買下來。z
這種稱為,瀕死野狗。
將這種瀕死野狗,半死不活,苟延殘喘的傢伙買下來後,那種傢伙,以後就差不多,跟買下他們來了。
這是,黑暗的地下規則,另一點,比較賺取金錢的途徑和手段。
當然,至於買下來的那個失敗的拳手,能不能救活,就是一回事了,要是看走眼了,沒救活過來。
那就等於白白浪費了錢。
而對於阿飛來說,他很幸運,買下他來的死狗哥,也很幸運。
阿飛命大沒死,在醫院被救活了過來。
是死狗哥救了他。
要不然,在那種一次性堵上性命的拳賽場子上,死狗哥就會被對面的那個拳手殺死。
地下拳賽,就是以死亡結束,這麼殘酷的規則,沒有為什麼,就是這樣。
可以說是,等於死狗哥,幫阿飛撿了一條命。
當然,至於買下失敗者一方的那份錢,自然會跟那個贏了的拳手分紅。也有那種地下拳,遇到那種比較兇戾,暴怒的拳手。
他們不會建議和平協商。
他們,甚至都即使不要那份錢了,也要把對手直接打死。
當然了,那種觀念對於人,來講或許並沒有錯,也在意識處於極端憤怒,之下,誰將會自己都能幹出來。這樣。
但是總歸怎麼說呢,你說你非得以那種結束死亡般極端暴力,完全沒有人性的手段請對方,你彼此互相讓一條道路還不好嗎?人生在世除了什麼就是無非錢多一點,能夠過上好一點的日子罷了,要不然的話你也不會至於那種,拼命來進行這種近乎於殘酷的地下拳場,當然對於另外一些弒殺的變態,那另當別論。可是拿一般人的思維來講都是這樣吧。
再說出,這樣,要是不僅僅,你還得拿錢,你還能放對手,一馬,就說你雙手沾上血腥能力沒有這麼強烈。
一次與你到後來1贖罪都是可以那種不特別強烈的譴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