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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這是要硬搶? (1 / 2)

夏志遠笑笑,從褲兜裡掏出3塊,遞給周叔,“周叔,同樣的,給我來一份,謝謝!”

“等著!”周叔收了錢,看了看他,搖搖頭,走了!

夏志遠回憶一下,每次這個小丫頭來這裡吃米粉,周叔從來都沒收她的錢,從三歲多一點,到現在四歲出頭,一年多時間,幾乎每天都會來,有時候一天三頓都是在這裡吃的,算起來,平均一天最少都是兩頓,至少365天,一天3塊,1000多塊啊!

但是,現在周叔要的,只是今天這頓的!

米粉燙得很快,一會兒就端了上來,粉的量還是很足的,“先說好,我這店裡的東西,必須吃完的,不能浪費!別給孩子一個壞的榜樣!”周叔說完,就再也沒理夏志遠。

夏志遠拿起筷子,開始吃米粉,如果換作原身,這樣的米粉他是絕對不會吃的,但夏志遠吃起來,毫無違和感,就像——餓死鬼一樣,最後將碗裡的一切,吃得乾乾淨淨。

雖然過程中,周叔一直沒有理夏志遠,但他時不時的還是在看的,越看越覺得這個夏志遠不正常,他怎麼可能會吃得乾乾淨淨的?要知道,以前他是從來看不上這裡的米粉的!但是小丫頭喜歡吃,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自己從來不吃!

小丫頭也一點都沒浪費,這對父女倆,保持著神同步,這是周叔根本沒有見過的場景!

這小子,是酒還沒醒,還是人傻了?自己這店在這裡開了很多年,以前他也不是沒進來過,有時候小丫頭在這裡吃了東西沒回家,都是在這裡,他來帶回去的,可他從來不吃自己家店裡的米粉的!

夏志遠帶來的產權證,就放在桌上的,周叔從一開始就看到了。

“怎麼?家敗光了?昨天不是還帶了家裡不少的好東西出去賣了嗎?又賭光了?現在連房子都要賣了?”趁著收碗的間隙,周叔問到。

“是啊!敗光了!還欠了5000多的外債!”夏志遠回憶一下,原身現在的欠債,高達5336塊夏幣,比他前世欠的要少500塊。

“賣了?你讓她住哪去?送到你那個女人那裡?”周叔停下了手裡活計,又問到,“你看看你這爹當得,說你對她好吧,三歲以前是好的,三歲到現在說好,看起來也是好的!你有沒有想過,送給那女人,這丫頭會活成什麼樣子?唉,這丫頭,命真是苦啊!”

“我準備先租個單間,家裡就我們父女倆,一個單間就夠了,我看看能不能找點什麼可以做的,慢慢來吧!至於那個女的,您覺得我會把女兒送給她嗎?遲早被她打死!我捨不得!剛剛來過了的,被我打走了!周叔你放心,無論再苦,也不會少了孩子一口吃的!”夏志遠苦笑道,“想想,在今天以前,我真是一個混蛋!以後不會了,我帶著孩子,好好的過日子,餓不死她的,我一定會把她養得好好的!”

“論別的,我不信你,但對悠悠的好,我還是信你的!可是你要賣了房子,你那妹妹怎麼辦?她放假回來住哪裡?你那女人也真的奇怪,自己生的,你打她,她就拿小丫頭出氣,我還真沒見過這樣當媽的!你那房子,多大來著,準備賣多少?這兩天倒是有人在找房子。”周叔搖搖頭,也不知道是不是相信他說的話。

“產證上面是140平,您也知道的,這個小區的房子,產證上的面積都不正常,實際上我這房子是190平!就按市場最低的價格賣。妹妹的話,我租在哪裡,她就跟著在哪裡住吧,換個地方,也許會好點!”夏志遠說到,原身有一個妹妹,他在戶口本上看見過名字。

“這樣的話,按南區這價格,那才不到2萬啊!”周叔說到,“唉,要是在北區,怎麼說也可以賣到幾萬塊!”

“夠了,我早上想了一下,還清外債,還剩一萬多塊,做點小生意,還是有點啟動資金的,租個單間,一個月也就三十塊錢,要是開個小店的話,要是租的店鋪租得好點,說不準還能直接住在店裡。”

“本本給我吧,2萬,算我借給你的,銀行的利息標準,什麼時候有錢了,什麼時候來把本本換回去!但是房子我不會給你住,我租給別人住,你到時候想拿回本本,提前一個月通知。”周叔想了想,說到。

“周叔……”夏志遠一聽,呆愣了一下。

“不要嘰嘰歪歪的,我也是看在小丫頭可憐的份上!什麼協議什麼的,我沒文化,你自己寫一份我按手印,同意的話,明天我去取錢給你!”

“周叔,謝謝!給我一年,最多一年時間,我一定會把本本拿回來!這恩情,容後再報!”夏志遠起身,鄭重地給面前這個頭髮花白的老人,行了一個禮。

小丫頭一直沒有說話,看到夏志遠行禮,她也跟著一樣行禮。

夏志遠跟周叔談好之後,就帶著小丫頭出門了,出門的時候,眼角瞄到了一個日期:2003年2月23日!

時間是早上10點整!

剛出門,走了一會兒,就遇到了熟人,原身的熟人!

“志遠,晚上,老地方?”那男人叫鍾雲,狐朋狗友之一,“怎麼這丫頭還跟你一起?不是說給林沫了嗎?”

“不去了!沒錢了!”夏志遠對原身這些熟人,根本沒有興趣,看中的都是自己的錢,算起來,原身一開始也沒多少錢,夏志遠並不想著為他找回場子什麼的,兩三百萬的家產,算什麼啊?

“有錢沒錢不要緊,你不是還有房子嘛,再說了,這丫頭也值不少錢呢!”鍾雲說道,他沒發現夏志遠的眼神漸冷,已經有了殺意,“我告訴你,有人就想要這麼一個丫頭,幾千塊錢呢!”

“你找死!”夏志遠抬腳,一腳將他踢飛兩米遠!“不想死就滾!別惹我,別忘了,我不會殺人,但我會把人打成什麼樣子!”

“操!”鍾雲好不容易爬起來,“你以為你還是那個懷揣幾百萬的有錢人?我呸,也就是我看你還有一個房子,還值幾個錢,我才跟你說兩句!你還當自己……”話都沒說完,夏志遠上去又是一腳,將他繼續踢飛!

一頓拳打腳踢,打得可爽了。

這年頭當街打人,別人都繞著走,也就是看一眼就走了。

這要是在北區,早就有人上來問了。

也對,這是南區,街道打架算什麼?群毆都很常見!

甚至到了夜裡,械鬥都是有可能的!

貧民區就是這樣子的,原身這丫的,繼承的資產也不算少,為啥不搬去北區?南區多危險啊?

想想也是,連身邊女人的真面目都看不清的人,還能把家裡的資產敗光的人,他怎麼可能會想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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