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和銀主在院子裡喝茶,下棋的時候,研究所的人,就是那個領導,竟然找到這兒來。
那領導真是不客氣,進來就坐到椅子上,自己倒茶喝,後面跟著的兩個人,站在一邊。
他說:“於小強進賒城,沒出來……”
我沒讓他把話說完:“滾。”
對於這樣沒有信譽的人,根本不需要禮貌,不需要道理。
領導沒動,說:“你說話給我小心點。“
我說:“滾特麼的蛋。“
領導氣憤的走了。
我不怕得罪這孫子,沒有人性可講。
銀主並沒有表態,也沒有說什麼。
我們一直在清院住。
半個月後,領導帶著人突然就進了清院,把我和銀主都抓走了。
我被關進了一個房間裡。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天夜後,有三個人進來,我不認識。
他們審問我,問我怎麼殺掉於小強的。
這個時候我才知道,於小強死於賒城的主街,而且就是七號鋪子裡面。
於小強是被一把帶著鑲嵌著黑石的匕首殺掉的,十三刀,刀刀致命。
其實,一刀就能致命的,但是紮了十三刀。
那把匕首,就在七號鋪子的架上擺著,我挺喜歡的,沒事拿下來看看。
那上面有我的指紋,沒有其它人的,看來這是陷害了。
我說我一直在清院住著。
但是沒有證人,銀主和我互相為證,這個不採納,因為我們是戀人的關係,他們確定的戀人關係。
如果是這樣,我就沒辦法證明我的清白了。
我沒有明白的是,於小強自己進七號鋪子幹什麼呢?
他明知道,我們沒有賒城,我們進不去賒城。
我被帶著指認現場,我沒有承認這件事,這個就是他們想看我的表情變化,來判斷。
我站在七號鋪子前,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