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了汪教授,從他的診所出來,馨雅和我好像忽然覺得神清氣爽。
我不得不承認,沒有被案子的事情困擾其實是假的,畢竟是牢獄,畢竟是一個人模狗樣的老闆,怎麼突然成了階下囚了,何以解釋何以交代?
“你看,幸虧我託人了吧,要是不能委託給汪教授任主任的那個精神病鑑定中心不是就麻煩了?”
我開著車準備回公司,馨雅坐在副駕跟我邀功。
“好。你需要什麼獎勵?”
“還要什麼獎勵?只要能保你不坐牢,我把命搭進去都樂意。”
“幹嘛這麼傷感,今天應該高興才對。”
馨雅“唉”一聲:“怎麼高興,桂梅失蹤這麼多天還一點音信沒有呢?”
“是啊,現在也沒有什麼好辦法啊,只能勤著點跟派出所問問,催催他們。”
“我們去找一趟邱律師吧?”
安靜了一會兒,馨雅拿起手機準備撥電話。
“都5點了,我們趕過去人家會不會下班了?”
電話還是打了,從馨雅的口氣,邱律師還在辦公室,並且等著我們過去。
正是都城的晚高峰,本來半個小時的路程花了一個多小時。
邱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規模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出名的那種,辦公室一半的座位已經空了,包括邱律師的助理。
“說說有什麼新情況?”邱律師遞給我和馨雅個人一小瓶礦泉水。
“一直給我們治療的那個心理醫生完全否定了此前夢遊症的診斷,但是他得出一個新的診斷結論,認為我們的情況屬於人格分裂,叫什麼解離性身份識別障礙,說是比夢遊症更嚴重的精神類疾病。我想問問邱律師,這種精神疾病法院判罰是會採信嗎?有利於免減刑事責任嗎?”
邱律師沒有表現出特別的神情,說他經手過患有這種精神障礙的患者的案子,只要司法精神病鑑定中心的鑑定能夠認定他存在這樣的精神疾病,一定程度上法院都會採信的,但具體能減免到什麼程度,一要看病情的嚴重程度,而要看案子的性質,對結果他沒法量化。
“他做的事情他自己是完全不知情的,事前沒想過,過程什麼都不知道,怎麼回家的都不清楚。這夠嚴重的了吧?”
我心想,有馨雅出面真好。我覺得我自己沒有勇氣提出任何質疑,甚至連探討的興趣都沒有,因為事發的那個時間段,我除了知道本我在哪兒,在幹啥,汪教授說的另外一個我究竟在哪兒在幹什麼,實在毫不知情。
“我看了你提供的那些資料,有些重要的地方我也正在核實,法庭上我會盡量多地提供他行為無意識的辯護細節,法官還會參照鑑定報告的具體內容。我們都往好的方向努力,對結果不去預測。”
馨雅把準備找汪教授任主任的鑑定中心作為鑑定機構的事跟邱律師交換完已經晚上八點多了。
剛開上車上到主路,我的手機響了。
“派出所打來的。”我接電話之前,一手把著方向盤,一手拿著手機朝馨雅晃了晃。
“快接!快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