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之中,厲嬌嬌頗為不服氣地叫囂著。
“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怎麼敢來抓我呢!”
警察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厲嬌嬌是誰呢,海城厲家的千金。
這個夏天選秀c位頂流出道的厲嬌嬌。
但是霍宸也並非是吃素的啊!
他找來的不僅僅霍家的律師,還有媒體記者。
就算沒有霍宸的壓力,他們警局也要公事公辦才行。
厲嬌嬌的犯罪的證據是很明顯的。
厲嬌嬌在叫囂之中看到厲九袁和歐慶娜趕來,忙上前叫著:“爹地,媽咪,你們終於來了,這群警察就是被雲麥和霍宸給收買了,竟然來抓我!我什麼事情都沒有出錯。”
警局領導知道厲家會來人,知道厲九袁來了之後便上前對著厲九袁握手。
“厲先生,您來了。”
“陳所你好,我家嬌嬌這一次給陳所您添麻煩了,這是我們厲家的律師葉律師。”
厲九袁握手之後便讓自己的律師上前來談論此事。
陳所為難地說道:“厲先生,這一次厲小姐逼迫簽約的苦主不願意和解,媒體和公眾都盯著,我們只能按照對方律師提出的方法來辦。”
厲九袁蹙眉。
歐慶娜雖然厲嬌嬌失望,但是也不想看到厲嬌嬌被坐牢。
葉律師問道,“陳所長,其實厲小姐的案件性質也不嚴重,如果原告願意諒解的話,這其實就是兩人之間的糾紛而已。”
陳所長臉色更顯為難道:“可是原告雲麥小姐的意思很堅決,不願意調解,只想要厲小姐受到應有的懲罰。”
“這應有的懲罰是什麼意思?”
陳所說著:“行政拘留十日。”
雖然僅僅是十天而已,但是也就意味著厲嬌嬌的星途是斷了的。
華亞國對於劣跡藝人沒有籠統的概念,但有一條就是坐過拘留的坐過牢的就是劣跡藝人。
葉律師在一旁說道:“陳所,厲小姐賄賂醫生根本不構成事實,再說根據合同法,強迫簽約的被害人可以在一年之內像法院提出合同無效的宣告,強迫他人簽署合同這根本就不算罪名!”
“以暴力行為強行強迫他人簽署合同,且加上那份合同的內容之中有高額的違約金,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名,如果你們不服氣的話,那隻能走法院了,而不是僅僅在拘留所拘留十天了。”
霍宸的律師夾著一個公文包對著葉律師說著。
行政拘留不過是十天,如果是走法院的話,那就是坐監獄。
拘留已經能讓厲嬌嬌在娛樂圈裡混不下去,如果是坐牢的話那麼可能易家都會要求退婚。
歐慶娜看著厲九袁說道:“你快想想辦法啊!”
厲九袁冷冷地說著:“該給嬌嬌一個教訓了,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找雲麥,但是這樣乾的話對麥麥的確不太公平。”
歐慶娜說著:“對,可以找麥麥,我們可以補償給麥麥其他的,但嬌嬌她怎麼喜歡做偶像,她為了出道付出了這麼多,要是以後星途毀了,她等於青春期的夢想就全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