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醫養結合體與扶貧有關聯嗎?
再說了,在你們民生公司修建那座新城的過程中,只要不是太過份,我們幾乎就沒有動用過任何的行政力量,來干預你們的建設。
至於配合你們出臺一些政策,與我們直接出臺政策又有什麼差別呢?”
“你們出政策和我們出措施,這中間也就是政策達不達得到預定目標的差別而已。
只要是政府部門出臺的任何扶貧政策,都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而且,在執行政策的過程中,很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
既然有福利的性質,為什麼他可以享受而我就不可以享受?
而且,在政策透過各級組織層層分解之後,最後的執行效果還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所以,在執行過程中就存在一個不管怎麼做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的客觀問題,這在當前的社會體制下,是沒有辦法解決的。
但是,如果扶貧措施是由我們民生公司這樣一個獨立的社會經濟組織來出臺的話,不管這中間是誰受益,沒有享受到的人都不可能說這個扶貧措施不公平。
因為,作為一個並不從屬於政府部門的獨立社會經濟組織來說,如何使用自己的資金是企業自己的事情,任何人和組織都沒有橫加干涉的理由。
也就是說,你們出臺的政策並不直接針對扶貧物件,而是在其他政策上給予民生公司一個相對寬鬆的經營環境。
我們民生公司透過正當的經營活動盈利之後,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從我們的利潤中來提取一些資金,並組建獨立的專項慈善基金。
而這個獨立的專項慈善基金,只針對我們民生公司與政府部門確定的扶貧範圍來進行定向使用,以達到政府部門想要的目的。
從操作手法上來看,這種方法更近似於一種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做法。
但是,這中間絕對不能劃等號,因為,不管從哪個角度去看,由政府作為主體購買社會服務仍然具有很濃重的福利氣息,而這恰恰是我們想要極力避免的。”
李東生沉默了,吳光良所說的有些東西他也明白,只不過,由一個並不與政府存在任何從屬關係的企業來做扶貧這件事,甚至還不能夠用合同或者是協議的方式來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這是他從來就沒有想過的。
因為,在沒有任何約束力的情況下,即使這民生公司因為政府的優惠政策獲得了收益,並且願意從這些收益中拿一些資金來組建專項慈善基金。
但是,這個專項慈善基金能夠籌集到多少資金,以及這些資金的使用情況,政府部門幾乎沒有完全的主導權,更別說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對這個專項慈善基金進行監管了。
這種遊離於政府部門掌控之外的感覺,讓李東生非常的不舒服。
可是,李東生也知道,只要這個過程中有政府直接參與的影子,這件事仍然會走到以前的老路上,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
看著李東生糾結的樣子,吳光良說:“其實,你們所面臨的這些問題,在吐瓦魯的曙光集團里根本就不會出現。
考慮到這裡的特殊生態環境和一些無法迴避的因素,我覺得,你們可以先在一個鄉鎮進行試點。
如果經過我們民生公司的努力,這個試點鄉鎮能夠達到你們想要的目的,到時候再把這種方法推廣到全縣也不遲。”
吳光良的提議讓李東生的眼睛一亮,如果只是在一個鄉鎮進行試點的話,按照吳光良的條件,政府部門的投入應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