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生對於吳光良提出的解決辦法非常滿意,既可以解決那些開發商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又不會給政府部門帶來財政資金的壓力。
這些墊付的資金,甚至連利息都可以只按照一年期的存款利率來計算,對於開發商來說也是一件難得的好事。
因為現在的金融環境,就算是開發商去融資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沒有優質資產的抵押,少於銀行貸款利率四倍,幾乎就沒人看得上眼。
而且,這民生公司所提出的劃撥兩平方公里土地作為租賃建設用地的建議,讓他也有些心動。
因為只要那座城一修起來,民生公司以及相關的物資供應企業就會被這些固定資產牢牢地繫結在這裡。
想要動輒遷移到別的地方去,也就沒有那麼容易了,因為這樣做對民生公司的損失就太大了點。
除此之外,大量資金的持續投入,也會拉動當地的經濟,給本縣早就搖搖欲墜的縣域經濟注入一絲活力。
如果一期工程結束之後,民生公司能夠實現引入大量外地人口的目標,總體消費水平也會得到明顯的增長,同時刺激服務業的復興。
唯一比較麻煩的是,這民生公司想要獲得這座租賃之城最大程度的管理權。
如果政府同意的話,也就意味著,民生公司所規劃的這座新城,幾乎相當於處於一種半自治的狀態。
除了民生公司處理不了和出現違反國家法律的事情,就連普通的行政法規可能都無法對新城的居民進行約束。
因為除了公、檢、法等國家機關之外,其餘的地方部門是不能在這座新城裡行政執法的。
但是,李東生也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想要得到必須要先有付出。
民生公司已經把一張大餅擺了上來,現在該輪到政府來出牌了。
吃不吃和怎麼吃,這不是他一個人能夠決定的事。
反正目前民工討薪的問題,民生公司已經決定先行墊資進行解決了,甚至還不用政府來承擔任何債務。
只需要由政府出面協調,透過正常的法律途徑明確開發商與民生公司之間的債務問題,這已經是一個李東生能夠想到的最圓滿的解決辦法了。
民生公司最早的三個管理人員劉夢玲、李偉和陳小華,早就已經從魏民生那裡知道,這民生公司與那遠在吐瓦魯的曙光集團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關係。
在吳光良說出他擁有曙光集團一些原始股份的時候,劉夢玲他們就明白了,原來這吳光良就相當於曙光集團派過來接管民生公司的股東。
而且從他與魏總的關係以及魏總對他的態度來看,完全是一幅準備把民生公司給吳光良全權打理的樣子。
所以,在吳光良繼續丟擲另外一個龐大計劃的時候,劉夢玲他們完全還處於一種震驚的狀態,根本沒有辦法提出任何的意見和建議。
況且,吳光良這個計劃所動用的資金,已經遠遠超過了目前民生公司賬戶裡能夠使用的資金。
因為民生公司大部分的資金,都已經透過各種渠道換成了物資,然後由魏總的人送到其它地方去了。
這樣一個龐大的計劃,他們甚至連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而吳光良表面上是在思考什麼,實際上他是透過共享空間的能力與魏民生進行了充分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