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軒找到了,不過,不是活人,而是一具屍體。
剛才,許琅在醫院看望完沈芳之後,在下樓的時候,接到了洪斌的電話,電話裡,洪斌告訴許琅,失蹤近一週時間的劉明軒死了。
丁昊穹開車把許琅送到城南刑偵支隊就離開了,他還要去調查曹思喆的案件,曹思喆的案件距離今天已經過去快十天了,外界傳的沸沸揚揚,如果再不抓緊時間破案,估計,輿論會越來越大。
當然,外界的輿論對案件的偵破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它的干擾性很大,尤其是在現在這個網路資訊時代。
神童、天才、雙博士學位、高材生、海歸......,這些關鍵性的字眼,都會挑動著每一個網民的心,很多人都在關注著這件事,輿論雖然對案件的偵破沒有什麼影響,在調查案件的時候可以忽略它,然而,卻又不能直接忽略它,這是一個很矛盾的事實,讓人既頭疼又無奈。
許琅在洪斌的辦公室看到了他。
短短几天不見,洪斌整個人憔悴了很多,看到許琅之後,也沒有客套什麼,直接說起了案情。
“劉明軒找到了。”
“然後呢?”
“他死了。”
“怎麼死的?”
“自殺。”
“嗯?”
聽到洪斌這麼說,許琅的眉頭下意識的挑了挑,看向洪斌。
洪斌看著許琅,有些無奈的聳聳肩,說道:“雖然我不願意承認,但是,他確實是自殺死的。”
“法醫給出結論了?”許琅問道。
洪斌點點頭,說道:“屍體正在進行解剖,初步屍檢的結果,劉明軒是系自殺的。”
“說說詳細情況。”
王鴻禎的屍體是在十五號的凌晨被拾荒者範力發現的,現場發現了五組鞋印,其中有死者王鴻禎的,還有劉明軒的,最後一組是範力的,而剩下的兩組鞋印,暫時還沒有確定其身份,只知道是一男一女,年齡在三十多歲左右。
王鴻禎是被人從背後襲擊,從石頭砸中腦袋,導致顱骨凹陷,顱內大出血而死的,一擊斃命,兇手出手狠辣異常。
最開始的時候,嫌疑人被鎖定為劉明軒,於是,洪斌下令全市搜捕劉明軒,只可惜,幾天下去都沒有結果。
除此之外,對王鴻禎遇害一案,很多人都認為是因財殺人,儘管這個猜測有很多疑點,卻是當時最有可能的一種。
報案人範力,在警察摸排走訪的時候,無意間給抓獲了,他承認自己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而死者身上的財務,也是被他拿走的,範力的供述和交代,推翻了之前兇手是見財起意而殺人的推論,於是,劉明軒的嫌疑就愈發明顯起來。
這幾天,在機場、火車站、客運站。高鐵、碼頭等地方,警方進行了大規模的排查,都沒有找到劉明軒,而在各個酒店、賓館還有娛樂場所,都沒有發現劉明軒的蹤跡,為了找到劉明軒,洪斌動用了很多線人參與尋找。
今天上午,南莊縣派出所打來電話,說是在南莊縣的一棟民宅內發現了一具屍體,死者是個男人,六十多歲,上吊自殺的,現場發現了遺書。
因為遺書的緣故,南莊縣派出所知道了死者可能和城南區刑偵支隊正在調查的命案有關,洪斌在接到電話之後,第一時間帶人趕到了南莊村,勘察了現場,也看到了死者的屍體,確定死者就是劉明軒。
根據法醫初步屍檢判斷,死者死亡大概有三天以上了,也就是在其失蹤之後三天左右死亡的,因為是夏天,屍體已經腐敗了,現場的情況很糟糕。
那是一間長期沒有人居住的民房,很多地方都破損了,劉明軒是在臥室裡上吊自殺的,自殺的工具是一條尼龍繩,繩子上沾有血跡。
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因為房間長期無人居住,也無人打掃,灰塵遍佈,現場發現了幾組鞋印,其中一組是死者劉明軒的,還有一組是報案人的,其他的則是首先趕到現場民警同志留下的,現場沒有血跡,只有一份遺書。
遺書上,劉明軒承認是他在十四號的晚上,以散步的理由把王鴻禎騙出家門,來到海邊,從背後用石頭襲擊了王鴻禎,從而殺死了王鴻禎,而劉明軒的作案動機是他懷疑王鴻禎和妻子席君麗有染,而大兒子不是他親生的。
這件事是劉明軒在跟王鴻禎發現曹思喆案件的當天晚上,在吃飯的時候,王鴻禎喝多了,無意間說漏嘴的。
劉明軒知道這件事之後,就起了殺心,劉明軒年輕的時候,脾氣十分的火爆,這些年,因為年紀大了,脾氣有所收斂,在知道王鴻禎給自己戴了綠帽子之後,他就決定殺死王鴻禎,於是,把王鴻禎約到海邊,從而殺死了王鴻禎。
本來,劉明軒在殺死王鴻禎之後,準備去公安局自首的,但是,想到家醜不可外揚,他就選擇了潛逃。
之前,劉明軒有當兵的履歷,知道從火車站等地方不可能逃出去的,於是,他想到了到鄉下躲藏,於是,就回到了南莊村的老家,躲在了這裡,最後,他良心發現,覺得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最終選擇了自殺,來完結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