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常鴻運的交代,他一開始販賣嬰兒的時候,是打算給那些代孕的女人一筆錢,等她們生完孩子,打發走了算了,可是,陳黎華卻不答應,他認為,這些女人不能留,他擔心這些女人在被放出去之後,很難保守秘密,覺得還是殺死比較好。
無論是走私野生保護動物,還是販賣嬰兒,這在常鴻運看來都是生意,只要是錢能夠解決的事情,都不是什麼大事兒,可是,殺人就不同了,殺人那是要償命的勾當,他一開始是強烈反對的,但是,當第一批孕婦被送到陳家河村,生完孩子之後,陳黎華當著常鴻運的面,把那幾個女人給殺死之後,常鴻運就知道,自己這是徹底的走上的斷頭路,人已經死了,他也沒有其他的辦法,只好一條道走到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