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已過,八月來臨,一年當中最炎熱的時間到了,很多企業都陸陸續續放了高溫假,而負責調查陳秋敏遇害案的警方,還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調查工作。
在許琅從陳家河回來之後的第二天,許琅就給樊陽放了幾天假,讓她把手裡的痕檢工作交給其他人,讓其回一趟老家,也就是長陽市。
在這個時候給樊陽放假,自然不是讓其回去玩耍或者旅遊的,而是讓其回長陽市,調查一下三年前,陳秋敏父母遇害的案子,調取相關卷宗,看看陳建軍夫妻二人到底是不是意外死亡,還有就是,當初跟隨著陳建軍夫妻二人一起去長陽市打工的陳望,看看他們在長陽市到底從事的是什麼工作。
既然暫時無法從恆通縣那邊得到有用的線索,那麼,就要換個方向進行調查。
在調查陳秋敏遇害案件的時候,發現了陳望等人,而在警方準備調查陳望的時候,陳望也遇害了,陳望生前有過被行政拘留的案底,跟野生動物有關,那麼,就從這方面開始下手調查。
第二天,丁昊穹就去了主要偵破野生動物走私販賣的部門,讓相關部門協助進行調查,主要是查一查最近三年之內,在S市及其周邊發生的野生動物走私販賣的案件,看看在這些案卷當中是否能夠發現一些端倪,跟陳望或者恆通縣有關。
至於羅佳妍,她還是負責走訪調查陳真等人的資訊,主要以陳真為主,另外,許琅讓羅佳妍聯絡了州化市司徒依諾的父母,詢問一下司徒依諾現在在哪,如果真的是出國留學了,看看能否聯絡上對方,如果其沒有出國留學,問清楚她現在在哪?能否見一面,詢問一下有關陳真的相關情況。
秦明月和助手任雪還在解剖分析陳望和陳秋敏的屍體,而呂星則隨時提供技術上的支援,至於許琅本人,他很想在回一趟恆通縣去了解情況,但是,就目前警方掌握的資訊來看,恆通縣和陳家河沒有警方之前瞭解的那麼簡單,如果陳國棟等人真的參與了野生動物的走私販賣,那麼,許琅這個時候再去,無疑是打草驚蛇,他需要想辦法,從其他地方開啟新的突破口。
當一個人消失或者失蹤的時候,光靠個人的力量其實是很難找到對方的,但是,在國家的機器面前,想要找到一個人要容易很多。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關於陳秋敏等人的調查情況,逐漸匯總起來。
首先是秦明月這邊的屍檢結果出來了。
根據屍檢表明,陳望是被人從背後襲擊,用鈍器砸其後腦勺,導致顱腔出血死亡。
陳望的後腦勺有一處很明顯的凹陷痕跡,傷口處的頭皮和頭髮有一部分已經被撕裂剝落,在傷口處,秦明月發現了一些岩石和沙土,和樊陽從現場採集的屍體和沙土進行了對比分析,兩者的物質結構一致,而其傷口呈現不規則形狀,由此判斷,死者陳望是被人用石頭之類的鈍器給砸死的。
雖然確定了陳望的死亡原因,但是,現場沒有發現帶血的石頭之類的物品,城南派出所和城南刑偵支隊的同志,在封鎖勘察現場的時候,對現場附近進行了詳細的搜查,甚至還出動了警犬,但是,還是沒有找到兇器,最後,警方想到兇手可能是做完案子之後,把兇器直接丟進了碼頭的大海當中,於是,警方出動了蛙人,下海進行搜查。
萬幸的是,最近天氣炎熱,一直沒有下雨,而大海上也是風平浪靜,在蛙人持續的潛水工作之後,終於在距離碼頭不遠的海底發現了幾塊類似的石頭,而這些石頭被打撈上來之後,立即送到了CSY,交到了秦明月手上,秦明月根據石頭的形狀和死者傷口的創口進行比對,發現其中一塊石頭和死者的傷口十分的吻合,這就說明作案兇器找到了。
作案兇器雖然是找到了,但是,石頭上死者的血跡在海水的沖刷下,早已經沒有了,在石頭上發現了一組指紋,但是,指紋很模糊,沒有太大的比對價值 ,這也就是說,兇器雖然找到了,但是,想要從兇器上找到犯罪嫌疑人還是不可行。
除了死者陳望後腦勺的致命傷之外,在其後背還有一處刀傷,根據屍檢結果顯示,這一處刀傷是在死者生前造成的,傷口很深,根據傷口的形狀應該是水果刀或者匕首一類的管制刀具,不過,這一處傷口不是致命傷,行兇者顯然對人體構造不是很瞭解,這一刀沒有刺中死者的心臟,而是刺穿了死者的肺葉而已,出現這種傷口,只要搶救及時,死者是可能活下來的。
現場同樣沒有發現刀具,而蛙人在碼頭附近的大海當中進行打撈,也沒有發現這把兇器,那麼,兇器很可能是被兇手帶走了。
根據秦明月的屍檢結果表明,死者背後的刀傷應該發生在頭部傷口之前,不過,根據死者傷口
的形狀和生理反應來看,兩處傷口形成的時間很近,應該是有人拿刀從背後襲擊了陳望,但是,因為這一刀沒有刺中死者的心臟,導致陳望沒有當場死亡,而兇手又就地取材,拿起了一塊石頭,砸在了死者的頭部,力道很大,直接把死者的後腦砸的凹陷進去,導致陳望直接死亡。
秦明月分析了兩處傷口,發現行兇者應該有兩人,其中一個人的個子不高,力道也不足,可能是個個子矮小瘦弱的男人,也可能是個女人,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而這個矮個子就是持刀刺中死者後背的那個人,另外一個人個子應該和死者差不多,從死者後腦處的傷口來看,行兇者肯定是個男人,力氣很大。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七月三十一號的晚上,準確來說,八月一號的凌晨四點左右,而在七月三十一號的時候,許琅和羅佳妍正在恆通縣調查陳秋敏的過去,也正是因為這次去陳家河的調查,許琅發現了陳望等人的照片,準備第二天對陳望進行調查的時候,陳望就遇害了。
死亡原因確定了,死亡時間也有了,可是,兇手的作案動機是什麼呢?
在案發現場,除了死者的屍體之外,只有那些帶血的鈔票,死者隨身攜帶的手機不翼而飛,而死者的錢包雖然還在,裡面放置的一部分現金也還在,但是,錢包當中的銀行卡和身份證等能夠證明死者身份的證件,全都不翼而飛了,應該是兇手在作案之後,被兇手帶走了。
之前,許琅他們分析,陳望可能是得知了陳秋敏遇害的訊息之後,準備提前偷渡潛逃,如果是這樣的話,死者在潛逃的時候,應該會帶一些行李,行李可能不多,但是一些必要的東西還是會帶的,比如換洗的衣服之類的,但是,現場都沒有找到。
而負責搜查現場附近的警員,在距離案發現場大概八百米的地方,發現了一處物體燃燒之後留下的灰燼,把灰燼收集起來,帶回來進行技術分析化驗之後,發現,這些灰燼是一些衣服燃燒之後留下的痕跡,而在灰燼當中,警方發現了金屬拉鍊,還有一小部分沒有徹底燃燒殆盡的衣物,而在衣物上,警方發現了一些生物樣本,進行技術比對之後,發現這些生物樣本和死者陳望的DNA匹配,也就是說,這些衣服其實是陳望本人的。
案件調查到這裡,陳望是被人殺害的事實已經確定無疑了,但是,到底是誰殺害了他,為什麼殺害他,暫時還不清楚。
不過,從案發現場死者到底的姿勢,還有死者遇害的時間,很可能是有人殺人滅口,或者是因為爭執引發的激情殺人,不管是預謀殺人,還是臨時起意,總之,兇手是兩個人,而且跟死者認識,這一點兒確定無疑。
許琅在得到這些情報和線索之後,心中有了一個新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