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二年三月,錦王遇刺,雙腿盡廢。帝慍,嚴懲涉事者,大變朝堂。乃令太子監國,自領錦王、長安郡主等休養終南別宮逾半載。十月,帝回京,改元鳳至。時人皆謂因長安郡主之冊也。——《東秦紀*太祖端方皇帝》
鳳至五年。
肅侯府。
“小娘子回來了!”侍女們陪笑著,進了正房稟報林氏。
林氏正氣得臉紅脖子粗,堂前跪著依舊瘦高畫質俊的微諍,聽了這話,指著門外衝兒子吼:“你自己去跟你妹妹說!我就不信,她這回還能護著你了!?”
“那,那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呢……”微諍哼哼唧唧,挪了挪跪麻了的腿,就想往後坐。
林氏看著他這個憊懶模樣就恨不得一腳踹死,厲聲喝道:“跪好了!”
院外一陣擾攘,接著便是輕快的腳步聲,走進來一個俏麗少女。
少女梳著時下重新流行起來的倭墮髻,青鴉鴉的秀髮間,只斜斜插了一把白玉鑲金流雲如意梳,耳上戴了明月璫。
身上是最簡潔的玉色上襦、朱櫻色齊胸長羅裙,臂上纏了一條長長的繚綾披帛,腳上則是一雙玄青福字履。
正是初夏時最普通的京城富貴人家小娘子裝扮。
少女身材玲瓏,五官秀雅,只一雙杏眼烏溜溜靈動有加,笑容滿面時格外清澈討喜,嗔目薄怒時又滿蘊著寒意森森。
正是剛剛年滿十四的微颺。
“娘?這是?”一眼瞧見地上跪著的微諍,微颺又好氣又好笑,“哥哥又闖禍了?”
“你問問他今次犯的錯可恕不可恕!”林氏惱得捶著桌子告狀:
“口口聲聲要考進士給你妹妹撐腰,結果呢?考了三年了,年年名落孫山!
“平日裡吹拉彈唱遊手好閒招貓逗狗,你妹妹護著,你爹爹不管,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今天倒好!跟徐家搶歌伎!徐家那是誰?那是三皇子的岳父!你跟皇子搶歌伎,你是不是瘋了?!
“皇上是不大愛搭理三皇子,可他一萬年也是親父子!人家跪一跪哭兩聲,比你全家掉腦袋,都讓人家爹心疼!
“你算什麼東西?你也敢跟人家爭搶了?你是不是忘了你姓什麼人家姓什麼了?!”
聽了這話,剛剛落座的微颺安安靜靜地站了起來,垂首屈膝:“母親這話不是教訓哥哥,是在敲打我。”
林氏一愣。
滿堂皆靜。
自從當今皇帝、本朝太祖端方帝,在冬日的小巷裡救了微颺一條小命之後,便對她寵愛有加。
給賞賜、認義女、封郡主、賜食邑,甚至連她的婚事都一推再推,憑你是玉樹臨風、才華滿腹,都只說:“我們阿芥還小,過幾年再提。”
只要是微颺開口,便天大的事,也都言聽計從、沒有一個字的駁回。
好在微颺本分,小撒嬌小任性,從來無傷大雅,所以封了長安郡主五年,倒還沒有什麼御史臺諫上書彈劾罷了。
可即便如此,她若是一不小心踩進了皇子龍孫之間的爭鬥,尤其是明裡暗裡劍指龍椅的爭奪中,那可就未必還有如今的安穩尊榮了……
聽見林氏那隱有所指的話,能聽懂的人都在小心翼翼地偷眼打量林氏的臉色。
林氏——只過了一瞬便氣得再度捶桌子:“我一說他你就往自己身上攬!他跟人家搶歌伎他還有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