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這個突然冒出來的“皇后之寶”成為了文官們反對的理由。
雖說這個理由十分牽強,因為既不是在尚寶監發現的,也無法證明同鄭貴妃有任何聯絡。
甚至都不能證明這個“皇后之寶”是真的。
但這些並不重要,文官們對於背後的真相其實並不感興趣,他們只要有一個反對立後的理由就行了。
雖然萬曆下旨讓司禮監隨堂太監匯同三司審理此案,務必在十日內審結此案。
但刑部和大理寺以及督察院如今是一條心,就是一個字“拖”。
只要此案懸而未決,他們就有理由反對萬曆立鄭貴妃為後。
最終是遲遲不能結案。
不過萬曆等不了了,他直接讓內閣草擬萬貴妃的封后詔書。
但是方從哲等人以“皇后之寶案”尚未查清為由,請求萬曆暫緩冊封。
於是萬曆又給了內閣十天時間,並且下令各監重新開始製作皇后的各種禮服,用具,並開始籌備冊封。
然後又令人開始整理坤寧宮,為鄭貴妃的入駐做準備。
十天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內閣依舊沒有結案,也不願意草擬冊封鄭貴妃的詔書。
於是萬曆決定不再同內閣扯皮了。
雖說按照標準流程應該是萬曆先下詔給內閣和禮部,要求起草冊封皇后的聖旨。
禮部起草完聖旨之後,交由內閣稽核,這一過程叫做“票擬”。
然後內閣再將“票擬”的內容交由司禮監和萬曆稽核。
如果司禮監或者萬曆不滿意,則可以直接修改,這一過程叫做“改票”,也可以退回內閣讓內閣自己“改票”。
原則上是先由司禮監“批紅”,再由皇帝簽署。
但此時司禮監的秉筆以及掌印太監全都是空缺的,所以“批紅”這個步驟等於是沒有了,直接由皇帝簽署。
皇帝簽署完的聖旨再發回內閣,內閣確認後交由御史臺進行簽署,最後再是加蓋印章,公開頒佈聖旨,交由具體部門執行。
當然這只是標準流程,實際上沒有內閣的“票擬”,皇帝也是可以直接發中旨的。
出於對內閣的尊重,皇帝一般很少直接發中旨。
因為明代文官是一條心的,沒有內閣的同意,皇帝的中旨也是很難執行下去的。
不過如今萬曆為了表達自己封后的決心,直接下了中旨冊封鄭貴妃為皇后。
“皇貴妃鄭氏,恭敬端莊,才情出眾,品性賢良,深得朕心。今朕承天地之命,冊立鄭貴妃為皇后,以彰其賢淑之德,宣示後宮之範。”
皇后為朕之配,須恪守婦道,儀範後宮。
朕在此冊封皇貴妃鄭氏為皇后,賜金冊、金寶,享皇后之尊。自即日起,鄭氏即為皇后,承繼後位。”
萬曆所幸豁出去了,反正皇后的一切金冊,禮服,鳳冠都是內監製作的,內閣也管不了。
他直接下令讓各監重新制作這些。
另外為了表示鄭貴妃是名正言順的皇后,再簡單的調整了一下坤寧宮的物品後,鄭貴妃居然直接從自己的翊坤宮搬入了坤寧宮,以此證明自己的中宮之位!
萬曆這一系列的舉動等於是同文官集團攤牌了,潛臺詞是:朕就是要立鄭貴妃為皇后,不管伱們內閣同不同意,我都要封!
不過不出意外,萬曆的冊封鄭貴妃為皇后的中旨被禮部給事中給封還了。
這也是大明一個比較奇葩的設定。
雖然內閣的權利很大,但哪怕是內閣首輔也是沒有封還皇帝聖旨的權利的。
但是六部的給事中有這個權利。
萬曆現在做的事情頗有一點生米煮成熟飯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