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與縱火,所有謀殺案中比較難破的兩種型別。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這兩種作案手法,都很難在現場留下證據。
縱火就不用說了,燒得一乾二淨,什麼鞋印、指紋、DNA,幾乎沒有提取的可能。
因毒殺致死的受害者,體內倒是能留下重要證據——毒素。
但在日常生活中,諸如‘毒鼠強’、‘滅蠅草’、‘百草枯’以及水銀之類的毒物並不難獲得。
因此,哪怕在嫌疑人家中搜到與毒殺受害者一模一樣的毒物,只要沒有目擊證人,沒有拍到其投毒過程的監控畫面,就很難對其定罪。
除非嫌疑人在受審過程中,心理防線被擊潰,自行認罪。
受害者毛可七毒發之後,北麓派出所民警趕到之前,夜明讓阿夏關閉前後門,不許任何人離開現場之後,獨自在角落裡將事發前後自己看到的所有畫面與細節,仔仔細細覆盤了兩遍。
當時他並不能確定真兇一定在現場,因為他也不知道毛可七中的是什麼毒,只能憑其口中的大蒜味,判斷大機率是重金屬中毒所致。
這就有兩種可能性:
其一、長期下毒;毒素緩慢積累到一定程度後,終於在這個時間段內發作;
其二、當場下毒;那麼,劑量必定是致命量,時間則基本可以鎖定在錄製前半小時。
透過覆盤,夜明更傾向於後者。
不過,不管是哪種下毒手法,他斷定真兇就在現場。並且,只會在那三個人之中。
夜明不是科班出身的微表情專家,只不過從十一歲開始騰大叔就帶著他,輾轉於國內各大醫院,與十幾位知名心理醫生‘促膝長談’過。
四捨五入,也算是‘久病成良醫’吧。反正,為了更好地融入社會,他可是花了很多心思觀察人們在什麼樣的情緒下,應該有什麼樣的反應與表現的。
但是,由於共情能力實在太差,導致他只學會了觀察而無法很好地表達。所以,努力想扮演一個正常人的他,經常演崩。
比如說,此時。
夜明本來想一本正經好好破這個案子的,但姚PD出離憤怒的一句“你詐我”,就讓他破了功,原形畢露。
“混蛋,去死啊!”
姚PD怒吼著朝夜明撲去,黃一峰腳下使了個絆子,一拳招呼在他鼻樑骨上。
圓眼鏡被打飛,姚PD捂著鼻子“嗷”的一聲哀嚎,摔倒在地,鼻血加牙血瞬間糊了一臉。
看到這一幕,綠皮樂隊的那個吉它手,下意識嚥了口口水,往後挪了幾步。
夜明掃了這個可憐的男人一眼,轉身沖人群中的某個方向,說道:“怎麼,還不出來嗎?”
撕漫女團val擔當、擁有一副天賜好聲音的努拉拉,一臉茫然地看向夜明。當她確定夜明目光投向的確實是自己這邊時,她詫異地指著自己,問道:“你說的,是我嗎?”
夜明伸出右手,做了個往右邊撥的動作,搖頭道:“不是你。後面的那個,李露。”
隨著夜明的手勢,努拉拉自覺地往旁邊挪了挪,坐在她身後的一個女孩,很冷靜地站了起來。
“你記性真好,居然還記得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