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輕騎而來,頭上戴著一頂范陽竹笠,寬大的陰影裡,他的眼神異常的鄭重。
剛答應楊玉環的時候,他並不覺得安祿山有多麼難對付,可一路行來,越接近范陽,守備越來越是森嚴,就連騎馬都變得困難。
他這才知道安祿山的軍力,果然是厲害,和唐朝內地那些只知道虛報錢糧領取俸祿的官兵簡直有天壤之別,一旦接戰,可以想象會敗成什麼樣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竊聽到安祿山近衛兵的一些暗號,殺了一個哨兵,奪取了他的馬匹,他才不能順利的到達這心腹之地。
他必須保持自己的體力,所以他不用輕功。
他現在的輕功,已達極高的境界,但是用來長途跋涉,顯然不是明智之舉,他比誰都明白養精蓄銳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膽子不輕。
歷史上安祿山就是一個大大有名的人物,絕不能掉以輕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萬的兵力,在這范陽老巢裡殺他,實在也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隊隊計程車兵在加緊操練,老百姓則被徵用來擔土修牆,供給軍隊日用,越靠近范陽,氣憤越是緊張,檢查也越是嚴格。
唐朝手上有傳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沒有遇到阻攔,順利的來到了范陽。
好一座大城,映著日光,
范陽古城在唐朝的眼裡有無限的滄桑感,就連那燒得黑灰色的城牆,也彷彿在訴說著自己的不堪重負。
歷史太沉重了,尤其是來殺這歷史上著名的兇人。
唐朝就這樣進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樣森嚴,市肆依舊繁華,各種小販沿街叫賣,兩邊商鋪林立,陣陣酒肉的香氣傳來。
唐朝信步走進了一家附近的酒樓——留白居。
李白其時雖然健在,但已經大名滿天下,傳說此樓曾經將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進去,店小二見了他氣度不凡,趕緊有人牽馬,有人將他引到二樓靠窗的一個雅座上,打恭作揖的問道:“客官,要什麼酒菜?”
唐朝就從懷中取一出錠金元寶,大約有十兩,噹啷一聲扔在桌上,說道:“拿去存在櫃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給我端上來,不用問了。”
店小二的眼睛頓時直了,平常再闊的人物,也不過丟擲十兩銀子,但這人隨手取出的竟是十兩黃金,而且還是一個人吃,他這一輩子,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財大氣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後,趕緊一迭連聲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這區區之物,對唐朝而言,自不算什麼,但對這酒樓的夥計,還是有種巨大的震懾力的。
他這個時候已經坐下,卻不將頭上的斗笠取下,為的,也不過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這個時候的相貌,臉色白皙如處子,英俊瀟灑賽屈原,隨便哪裡一站,都是鶴立雞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驚世駭俗。
他這是來刺殺的,不是來顯擺的。
有錢能通神,果然不錯,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樣的給搬了上來,都是范陽的名菜。
唐朝長途趕路,早已經肚餓,拿起筷子,風一樣的吃了起來,只覺得油滑可口,甚是滿意,心想,這裡雖不如長安的鴻賓樓,但能有這樣的口味,已經是不錯了。
酒到半酣,突聽街上馬匹聲響,無數的戰馬賓士在青石的街道上,聲勢很大,頓時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樓下望去,只見長街盡頭駛過來十餘騎駿馬。
這些馬不似一般的戰馬,而是鐵甲馬,每匹馬神俊無比不說,就看那馬蹄上的銀蹄,也是不凡之物。這十餘匹馬的度極快,出得得得得繁密的聲音,幾乎一匹馬踏出的聲音等於平常兩馬的聲音。
當先一騎上一名高大的漢子,手長腳長,臉色卻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頜幾縷稀疏的鬍子才顯示,這人的年紀已經不算小,大約在四十歲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這一群人也是上這酒樓吃飯的。
不旋踵之間,店小二已經領著這批人上來了,那領模樣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樓的時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產生了驚訝!
我本倒世間除了李南靖鐵慕容之外,再沒有傑出的高手,想不到這裡還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這一眼的時候,使唐朝覺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覺得自己全身都在對方的視線中。
“好英俊的年輕人!”
這人也似乎忽然對唐朝動了興趣,忽然長身而起,向唐朝走來。
唐朝吃驚,卻不知道這人比他還吃驚十倍,只因為在他的注視下,唐朝居然若無其事的飲酒,彷彿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樣。
這可以說是一種恥辱,因為他向來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厲。
為了練成眼刀,他是花了大苦功的,他的武功即使沒有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但他確信,當今天下,若要比眼睛的實力,他可以當之無愧的稱為第一。
他從來不小看自己,他當然就是後世歷史書上濃墨重彩書寫的一個人物——史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