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治的田老師拿著一本初一的政治書,隨著上課的鈴聲進入了初一(三)班的教室。
哪幾個考試沒及格的學生一個個都還在站著。
時間過去十幾天了,現在的課任老師大多是上課站個十分、八分的,然後讓大家坐下。不過,當班主任出現時,大家還得規規矩矩的站起來。
從講桌上拿起來一張紙,田老師先是看了一會,然後就讀了起來:“借條,因為自己學習態度不端正、不努力學習致使期中考試不及格。
現在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感到對不起供我上學的父母、對不起為我講課的老師。
老師我錯了,請原諒我。現向老師借分數10分,期末考試時雙倍奉還。”
“態度還可以,不過有二個錯別字。”
田老師從桌子上拿起一隻鋼筆,在墨水瓶裡沾了一下,然後大筆一揮寫下,同意!最後簽上自己的名字。
“那位同學把它貼到牆上,看看期末考試時能不能兌現。”
“我來。”張麗俠因為座位在第一排,搶到了這個光榮的任務。
終於知道了,是李天天寫的。
...
下課後,許多的同學都在圍觀被貼在課程表下的這張紙條,不過卻是各有各的想法。
榜樣的力量是巨大了,初一(三)班的許多同學都向李天天學習,紛紛寫了借條交給了老師。
就這樣,董老師的罰站計劃完美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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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做事要適可而止,李天天做套把李剛弄到派出所之後就適時的放手了。
他保持著不聞不問的態度,每天上學聽課、放學收錢,小子過得很得意。
他算了一下,每個煤礦平均每天的純收入在一萬元以上,在1998年很牛的了。
李剛的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也行,這就看到底要怎麼樣定性。
這派出所是歸局裡和鎮裡雙重領導,工業辦的馬主任還有鎮長助理李大學都來過好幾次了,別外還有幾位有頭有腦的、也打好幾個電話了。
派出所錢所長的意思是差不多就行,這就是做風問題,也不是什麼刑事案件。可是新調來的指導員說什麼也不幹,大有辦成鐵案的架勢。
李剛同志就住在派出所的一個獨立的房間內,吃喝不愁、就是不許出這個房間和打電話。
報案人黃某在做過口供之後就回家了,之後她又來補過幾次口供,按派出所的要求保持聯絡、隨叫隨到可以。
十天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這事就這樣一天天的拖著。
這一天的上午,馬主任同一位副鎮長及鎮長助裡三個人坐車來到了派出所。
錢所長和指導員帶著在家的二個幹警同志出門迎接,臨時工小馬忙著燒水沏茶。
分別落座後,副鎮長最先說了話:“我們這次來不是代表個人,算是一次正式的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