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鼎一路披荊斬棘,看哪截樹枝不順眼,就是一記掌刀。
“小樣,還收拾不了你們了!”
看著自己凌厲無比的掌刀,削樹枝如同切紙一般,方鼎露出了一抹滿意的笑容。
“不要瘋狂的迷戀哥,哥只是個傳說!~”
嘹亮的歌聲,響徹了大森林。
就在這一日,亞馬遜大森林中,無數的飛禽走獸,都禁食一天。
原因無他,只不過方鼎的歌聲太噁心了。
突然,一陣戰鬥的爆炸聲,從前方不遠處傳來,戰鬥的聲勢宏大,餘波將百里範圍內的飛禽走獸都嚇的四處逃竄。
方鼎見狀,拔腿掉頭就跑。
“惹不起,惹不起,都是大佬,快跑!”
方鼎朝著前方戰鬥的方向,反方向遠遁,俗話說的好,知道的越少越安全!
方鼎嚴格遵守這條準則!
在水藍星,可能你在某個藏書閣中,一個掃地的大爺,就是一個絕頂高手。
又或者,在黎明的街頭,拿著個大掃帚的掃地大媽,身懷絕頂修為,在暗處,將街頭作亂的小混混收拾的服服帖帖。那些小混混,見了大媽,或許還得叫一聲老大。
更何況,現在就是一個真氣境修為,有人戰鬥,千萬別想著向那些小說中的人物一樣,想著能夠撈到啥好處。
稍微邏輯正常一點,都不會覺得一個小菜雞,能夠撿大佬的漏。
方鼎跑呀跑,一路不敢回頭,跑出了至少有幾千米,喘了一口長氣。
心裡想著,這下應該沒事了。
可是,下一秒,他愣在了原地。
那兩戰鬥的貨不知道怎麼繞過來的,戰場再次來到了方鼎前方不遠處。
“這尼瑪,惹不起就算了,我還躲不起了!”
方鼎氣的一記掌刀劈出,憤憤不平的把一片綠油油的樹葉給切成了不知道多少片,一洩心頭之憤!
“過去看看!”方鼎硬著頭皮,別的主角都是自己去找機緣,怎麼到了我這兒機緣自己來找我?
找了個可以清楚觀察到戰鬥的地方隱蔽了起來。
戰場之中,一個金髮碧眼的西洋人,手中各種各樣的火球,瘋狂地丟向對面一人。
對面那人,穿著一身緊身運動服,梳了個大背頭,雙手上,共帶了六個戒指,每一個戒指上,都有一顆寶石,顏色分別為藍,紅,紫,橙,黃,綠。
這六個寶石讓這具身體的記憶中,似乎想起了什麼,好想這六顆寶石來非凡,卻一時間,又想不起來了。
“滅疤,你到底想怎麼樣?”金髮碧眼的西洋人面色瘋狂,雙目猩紅,不停地朝著被他稱為滅疤的男人,丟出火球,意圖阻擋滅疤。
“查理斯,把你上個月偷盜的東西交出來,我今天可以放你一馬!”滅疤不急不躁,查理斯丟過來的火球,滅疤只不過揮揮手,輕而易舉地,就給彈開了。